第二节 汉代的户籍制度及其演变秦汉户籍制度的同异
“汉承秦制”,在户籍制度方面,也同样表现出来。《史记·萧相国世家》谓刘邦入咸阳后,萧何尽“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后来“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由此可见,在西汉政权建立之前,就已作好继承秦的户口版籍的准备,及西汉政权正式建立,萧何又在秦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户律》。其内容虽已不得详知,但从现存汉代史籍中,仍可窥见其继承秦制的某些迹象。例如以平民的户口登记来说,汉代也叫“傅籍”。如《汉书·高帝纪》汉二年(公元前 205 年)五月条,有“汉王屯荥阳,萧何发关中老弱未傅者悉诣军”的记
载。同书《景帝纪》二年(公元前 156 年)冬十二月条,有“令天下男子二十始傅”的规定。以户口的编制方式来说,也与秦制基本相同。《续汉书·百官志》云:“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 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续汉书》所载虽为东汉之制,但东汉之制直接承西汉而来,可证西汉之制也是如此。这表明西汉不仅在什、伍、里的户口编制系统和所管户数多少等方面,均同秦一致;在什、伍居民互相纠察、监督方面,也同于秦制。所不同者,仅西汉废除了什伍连坐之律而已。以伍、什、里户口编制系统的头目名称来说, 秦时“里”曰“里正”,见于《韩非子·外储说右》,或谓为“里典”。西汉也谓之“里正”,见《汉书·尹赏传》。东汉谓之“里魁”。关于“什”, 史书缺载其头目名称,《后汉书·仲长统传》附《昌言·损益》谓为“什长”。关于“伍”,其头目秦谓“老”,同伍之人谓之“伍人”,已见前述。西汉“伍”的头目也叫“老”,同伍之人也叫“伍人”,亦见《汉书·尹赏传》。东汉仲长统称“伍老”为“伍长”。此为汉代伍、什、里头目名称与秦制异同之梗概。此外,在户籍的类别方面,汉代也存在一般平民户籍与各种特殊户籍的区分。特殊户籍中,也有“宦籍”、“宗族籍”及“市籍”等名目, 而增加了封通侯者的“通侯籍”①、诸侯的“侯籍”②、宫廷后妃的“后妃籍”
③及“博士弟子籍”④等名目。这些都是在秦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然而,汉代的户籍制度,也有不同于秦制的地方。以户口册的名称来说, 汉代称为“名籍”,如居延汉简屡见“戍卒名籍”,“廪名籍”、“赐劳名籍”及“戍卒家属名籍”等名目。但在史籍中,往往称户籍为“名数”。如
《汉书·高帝纪》五年(公元前 202 年)二月诏曰:“民前或相聚保山泽, 不书名数。”颜师古注曰:“名数,户籍也。”同书《石奋传》载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 107 年)山东“无名数”的流民多达四十万人。东汉也是如此。如在《后汉书·明帝纪》、《章帝纪》及《和帝纪》中,屡见“民无名数” 及“流人无名数欲占者”等说法。李贤注曰:“无名数,谓无文薄也。”这可见,“名数”确是汉代对户籍的通称。以登记户口册的居民称呼来说,汉
① 《汉书·高帝纪》。
② 《汉书·高惠高后孝文功臣表》。
③ 《史记·外戚世家》。
④ 《汉书·儒林传》。
代也不同于秦时。秦时称一般的民户为“百姓”,多见于秦简;又称为“民”、“庶民”或“黔首”,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而汉代则第一次使用“编户民”的名称。《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临死时,吕后对审食其说:“诸将与帝为编户民”,即可为证。查刘邦诸将,或为富室地主,或为“屠狗”、“贩缯”者,或为刑徒,或为狱吏,连他自己也不过是泗上一亭长,时有解送刑徒去咸阳之役,可见这些人大都是平民百姓,故“编户民”实为一般平民户的通称,也就是当时所谓“庶民”的代名词。又《史记·平准书》云: “汉初,⋯⋯齐民无盖藏。”这里的“齐民”,也就是“编户民”。因此, 后世往往把二者合而为一,称为“编户齐民”①。其所以名曰“编户民”或“编户齐民”,大约他们的户口版籍被排列在一等的缘故。但是,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若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不能不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