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武帝末年的社会动荡及其转机武帝末年的社会动荡

汉武帝时期出现了封建皇朝的鼎盛局面,而这一时期又存在着严重的弊政和社会问题。当时主要弊政,一是刑罚太滥,治罪严酷;二是连年征伐和其它事项耗费巨量钱财,造成府库空虚,于是加重对人民剥削,生产受到严重破坏;三是迷信鬼神,奢侈逸乐。这些弊政引起社会动荡,农民暴动接连发生。

武帝执法苛严,大量重用酷吏。大量任用酷吏虽然摧抑了豪强势力,也给人民带来灾难。《汉书·杜周传》载:“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余人。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余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掠笞定之。于是闻有逮证,皆亡匿。狱久者至更数吏十余岁而相告言,大氐尽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酷吏治狱如此广为株连,严刑逼供,受牵连者被逼辗转诬告,必然致使许多无辜百姓受害。告缗令也造成许多民众破产。“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 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

武帝连年征伐,仅与匈奴的战争前后就持续三十余年,动员的军队最多达三十多万,至少也有几万人。因此造成丁壮男子丢下锄把从征,又征发更多的人转运粮食给养,农民无法忍受繁重的兵役、徭役和赋税剥削,四处流亡,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故《汉书·食货志》说:“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武帝当政时期财政开支惊人。长期战争耗费了大量钱财,光是赏赐给将士的就不计其数,元朔五年赐给卫青大军黄金二十余万斤。元狩四年赏给卫青、霍去病黄金五十万斤。武帝多次征调民工到边境筑城,或迁徙内地居民充实边境,如元朔元年兴十余万众筑卫朔方;元狩四年徙山东贫民七十二万充实新秦中时,“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货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①又征调六十万卒沿边郡屯田,也都由政府供给衣食。武帝时期为了治黄河、塞决口,开凿漕渠,和其他水利工程,也需要大量开支, 仅在朔方开灌溉渠,二三年间,“费用各以巨万十数”。加上武帝在其他方面大量挥霍,造成了国库空虚。于是武帝下令,犯罪可以出钱赎罪,将粮食输送到边境可以授官,结果更使贪污贿赂公行,欺诈和投机行为恶性发展: “是以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郡国恐伏其诛,则择便巧史书习于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奸轨不胜,则取勇猛能操切百姓者, 以苛暴威服下者,使居大位。故亡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 誖逆而勇猛者贵于官。”②

武帝一生沉溺于鬼神迷信,据《汉书·武帝纪》载,自元狩元年至后元二年(公元前 122—前 87 年),他外出祠神、巡行、封禅共二十九次,其中

① 《汉书·食货志》下。

② 《汉书·贡禹传》。

远程出巡、祭祀达十三次。元封元年,东巡,封泰山,沿渤海边到碣石而还, 历时四个多月。元封五年,从冬十月开始至春四月封泰山而还,历时五个月。每次外出祭祀巡行,都带着大队人马,沿途官府动员众多吏民修路、献礼、迎送,耗费民力、财力、物力无数。武帝又任用神仙方士,给他们大量赏赐, 仅给栾大的赏赐,一次就有十万金。武帝生活奢靡,“多取好女至数千人, 以填后宫”①。

上述种种弊政引起了社会矛盾激化。至武帝统治后期,各地出现了农民暴动,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岱之间有坚卢、范生等。这些暴动,“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 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盗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武帝指派酷吏,动员了军队,以几年时间进行镇压。暴动者虽失去首领,而“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奈何。于是作‘沈命法’,群盗四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