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战争
农民战争,往往是规模浩大的政治斗争。建国以来,秦汉时期的农民战争的研究特别受到重视。
漆侠等著《秦汉农民战争史》,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秦汉三次农民战争的背景、经过及其历史作用,并对这一时期农民战争的基本特征作了简要概括。作者指出,秦汉农民战争,“以高一阵——低一阵——更高一阵的波浪式向前推进着和发展着”,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不只是表现在直接打击了封建生产关系体系的某些方面,而且还曲折地反映在新皇朝建立后的一些政策措施中。
贺昌群在《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研究》一书中认为,秦汉农民起义的原因、特点及其历史作用等一系列问题,“都只能从土地问题、土地关系上寻求答案”。他说:秦汉的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是政治、军事、刑法三结合的残酷封建统治的基础并强烈地体现在徭役地租上。秦汉封建国家繁重的徭役地租,使农民忍无可忍,这是农民起义的主要原因。陈涉倡始农民起义,以反对秦的暴政为号召,赤眉起义军直接攻击的目标是王莽政权,都同超经济的徭役地租分不开。汉初针对秦末农民起义,实行对农民让步,才推动了西汉一代的历史发展;东汉初的减政减员废止更戍制度,紧缩徭役, 对封建生产关系的变化发生了积极作用。
侯外庐的《中国封建社会前后期农民战争及其纲领口号的发展》①一文认为,秦汉时期农民起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反徭役并争取人身权方面,因而其口号所包容的思想主要是一种从低级的帝王出发,或狂暴式的“财产共有” 或“共同劳动”的教义。封建统治者用以加强专制主义的一切措施在一定的条件下,几乎都可以造成农民起义的有利因素。如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国家的公共职能而大量征发劳动力,这又不能不激起人民的反抗,往往成为爆发起义的导火线,秦末农民大起义即是一例。文中还说,中国农民战争的口号, 应溯源于战国末年墨侠一派下层宗教团体提出的一条公法,即“杀人者死, 伤人者刑”。这可以说是要求人身权的旗帜,曾经影响了秦汉之时的农民起义。从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到黄巾起义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都是借用“外力”来反对封建统治者,就世界观而言,它并没有否定上帝和天命。侯的文章在农民战争研究中期发表,有相当广泛的影响。
① 《历史研究》1959 年 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