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 阳
咸阳,自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 350 年),“筑冀阙,秦徙都之”①起, 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期,由诸侯国的首都变成了统一国家的国都。商鞅变法时,曾“立三丈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北门者”②,说明这时就有市场的出现。秦统一后,咸阳的政治、经济地位迅速上升。秦每灭一国,就模仿其宫室建筑格局重建于咸阳;又建阿房宫等,征调之工匠、刑徒和服役之卒, 动辄以数十万计,则咸阳之繁华富庶可以想见。及汉灭秦,改都长安,改咸阳为渭城县,但习惯上仍多称为“咸里”。从地下出土的汉代陶尊、陶瓮及陶壶等陶器上所刻“咸里”、“咸里高昌陶鼎”、“咸里直章陶壶”及“咸亭”等文字③来看,证明汉代的咸里(即秦之咸阳)仍是手工业十分发达的地区,而且许多官府手工业多集中于此。因此,汉代的咸阳仍不失为一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