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国以来秦汉政治史的研究政治制度

秦汉政治史的研究,主要是关于政治制度和农民战争的研究。政治制度的研究,也就是关于国体和政体的研究。在这两个方面,史学界对封建统一国家的经济基础、官制、爵制和法制进行了研究。

秦汉所谓封建的、统一的专制主义国家,它的经济基础是什么,史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侯外庐认为,它们的经济基础主要是封建土地国有制。他在

《新建设》1959 年第 4 期提出了关于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些普遍原理的看法。后来经过修改,做为《中国思想通史》第二、三、四卷的叙论补。后来他在《韧的追求》中,概括了自己的看法,说:“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 我在论及两汉社会时,曾经比较了欧洲和中国的封建社会的不同特点,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早期就建立起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正根源于皇权垄断的土地所有制形成。历代竞争以及历代君主直接利用宗教而无皇权教权之分的根源,都可以从这种经济基础上得到说明。”

林甘泉在《论秦汉专制主义经济基础》的论文中,对秦汉统一,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问题,提出了他的看法,主张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由于这种基本经济特点,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一开始就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

范文澜认为,秦汉时代汉族已经形成一个相当稳定的共同体,这是中国形成统一国家的根本原因。他援引斯大林关于民族主义的论述,认为秦汉时代已经初步具有了民族的四个特征。所谓“书同文”就是“共同语言”;“行同伦”就是“表现于共同文化的共同心理状态”;“车同轨”可以理解为相当于“共同经济生活”、“经济的联系性”这个特征;至于“共同地域”, 那就是长城之内的广大疆域。

在上述三种说法中,关于侯说和林说的争议较多。范说主要意图在于说明汉族的形成,似不能解释经济基础问题。

关于秦汉官制的研究论著比较多,其中引人注目的有两本。一本是安作璋、熊铁基合著的《秦汉官制史稿》,全书凡七十万字,分上下两册,上册叙述秦汉时期中央和地方官制的设置及变化,下册对秦汉时期官吏的选用、考课等制度进行考察。另一本是黄留珠著《秦汉仕进制度》,对秦汉的选官制度作了比较全面而详尽的考述,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见解,尤其是秦仕进制度部分,弥补了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关于爵制的研究,高敏的《秦的赐爵制度试探》和《论两汉赐爵制度的历史演变》①两篇论文,对秦汉爵制作了较全面深入的考察。前文论述了秦赐爵制的萌芽与确立、商鞅变法时所创立的赐爵制度、秦皇朝的二十等爵制, 以及秦赐爵制度的实质和作用,并对秦赐爵制的进步性及落后性加以评价。后文考察了两汉赐爵制的演变过程,指出东汉赐爵制,既不同于秦代,也同西汉有所差别,逐渐名存而实亡。柳春藩的《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论述的范围包括这一时期王国、侯国的分封、封君和关内侯的食邑,以及二十级爵制,是一部全面研究秦汉时期爵制的专著。朱绍侯的《军功爵制初探》对

① 均见《秦汉史论集》。

秦汉的军功爵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关于法制的研究,是近年来才兴旺起来的。其中成就最为可观的,是对秦律的研究。秦律久已失传,给研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1975 年底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一批秦简,简文记载的律文,虽非秦律的全部,但保留了秦律的很多内容,对研究秦律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自云梦秦简公布以后, 对秦律的研究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发表了的研究论文多达百篇以上。在研究秦律的专著中,栗劲著《秦律通论》,对秦律及秦的司法实践作了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并对学术界有关秦律的争论问题,也发表了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