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郡兵

秦代守卫边防的有民兵、戍卒和谪戍三种人。从内地发往边地的人也有“迁”、“戍”、“谪”三种形式。早在战国时代,秦国即从内地向人烟稀少的边郡徙民及罪犯,称为“实边”。徙边之民的户籍在边郡,平时垦荒种田,一旦有警,男女老幼一律从征,分别编入壮男、壮女、老幼三支队伍戍守备敌①。实际上,这是作为边防兵辅助力量的民兵制度。正规的边防兵称“戍卒”,除了从边郡征发外,主要来源于内郡的“正卒”。戍卒除了修城、筑塞,还要候望、警戒、巡逻。秦制边地每城有若干署——哨所。每署管理若干戍卒,他们的名字都写在木板上,置于署中以备检查。戍卒上署迟到或擅自离署都要判罪②。戍卒每年更代一次。秦末,戍卒兵源枯竭,于是又增加了强制性的“谪戍”,征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治狱吏不直者”、“尝有市籍者”、“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乃至“闾左”戍边,大大激化了阶级矛盾。

西汉因循秦制,边郡的编户齐民除了极少数入选为禁军者外,一般只在本郡服兵役,守卫边境③。待服役期满后,复员归农。如遇战事,仍要从军作战。此外,也有内地郡国征发到边郡服役,每年更代一次的戍卒④。但是,汉初较秦代戍卒数量大大减少,全部北方边郡戍卒通常不过万人。边地如有重大军事行动,往往由中央调集内地军队出征,战争结束立即返回,不在边地

① 《后汉书·章帝纪》韦昭注。

②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汉兴, 高祖子弟同姓而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侯者百有余人。 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其中,边郡唯蜀郡、陇西、北地、上郡而已。

③ 详见《汉书·西域传》。

① 《商君书·兵守》:“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墨子·备城门》: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

② 《墨子·号令》。

③ 劳榦《汉代兵制及汉简中的兵制》:“边郡人除作过正卒以外仍要作戍卒,不过只在本郡屯戍而已。”

④ 从汉简看,戍卒大部分是关东人,少数是本郡人。

常驻。汉初边防力量薄弱,不足以防止匈奴南下骚扰,而大规模的边地屯军的军需供应又难以保证,而且每年一度更代番上的戍卒又不习边事,不利于作战。因此,文帝前元十一年(公元前 169 年)晁错上疏建议改革边防制度, 募民于塞下屯田以防御匈奴:“徙民实边,使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①。实际上是秦代迁民实边政策的继续,也是一种民兵制度。至武帝时,在西北边地“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②,在边地屯田戍守, 称“戍田卒”。

东汉初,“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边陲萧条,靡有孑遗”。边境屯田制度破坏殆尽,无民屯田,无卒戍守。建武二十一年(公元 45 年), 刘秀派马援修缮边防设施,“稍兴立郡县十余万户”,各置令长,招还流亡百姓,并于边地设立三营,屯田殖谷,徙弛刑谪徒以守边③。东汉内郡罢弛征发戍卒番上戍边的制度,边地屯戍的士卒多由招募而来。除光武时所置三营外,明帝时为隔绝南北匈奴,置度辽营于五原曼柏;和帝时于南越置象林营; 安帝时为防御鲜卑置渔阳营,又于辽东属国置扶黎营④。东汉后期,边地诸营兵逐渐成为“世兵”,对边郡牧守边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强,变成其私人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