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土木工程

官府土木工程,都由服役更卒承担。秦简《徭律》规定:“兴徒以为邑中之功者,令婞堵卒岁。未卒堵坏,司空将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复垣之,勿计为徭。”又云:“县所葆禁苑之傅山、远山,其土恶不能雨,夏有坏者,勿稍补缮,至秋无雨时而以徭为之。”更规定:凡“上之所兴”徭役,其工程“必令司空与匠度之”,“县葆禁苑”及“公马牛苑,兴徒以堑垣篱散及补缮之”。这就是说,凡官府的禁苑及公马牛苑的围墙、壕沟、藩篱等工程,官府的馆舍及衙署建筑,县邑中的城垣修筑等等,无一不由服徭役者承担,而且完成不符合质量标准者都要返工,返工的时间不计算在固定役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