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官田和民田

秦汉时期封建土地所有权的等级差异,反映在土地占有关系上,主要是官田和民田的区别。在官田和民田的内部,又都各有不同的类型。官田之内, 有官府直接管辖的田,有封赐高爵和官宦人家的田,有牧场,有屯田。民田之中,有受赐的田宅,有来自历史的继承,有来自买卖和兼并。在所有这些土地占有形态中,基本上都离不开小农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