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官吏秩俸参考表

秩(石)别

师古注

李贤注

刘昭注

月俸(斛)

月俸(斛)

月俸(斛)

万石

350

350

350

中二千石

180

180

180

二千石

120

120

120

比二千石

100

100

100

千石

90

80

80

比千石

80

六百石

70

70

70

比六百石

60

55

50

四百石

50

50

45

比四百石

45

45

40

三百石

40

40

40

比三百石

37

37

37

二百石

30

30

30

比二百石

27

27

27

百石

16

16

16

斗食

11

11

11

佐史

8 8 8

拜为谏大夫,秩八百石,俸钱月九千二百。⋯⋯拜为光禄大夫,秩二千石,俸钱月万二千。又如《史记·汲黯列传》《集解》引如淳曰:

《律》:真二千石,俸月二万;二千石,月万六千。

《汉书·宣帝纪》如淳注曰:

《律》:百石,俸月六百。

另外,《居延汉简释文》卷二《簿录·钱谷类》也有西汉官俸的零星记载,如候官月俸三千,塞尉月俸二千,候长月俸千二百或千六百、千八百。

■长月俸六百或九百。这些,都说明西汉官俸有时发放钱币。

至于东汉,《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建武二十六年(公元 50 年)百官受俸说:“凡诸受俸,皆半钱半谷。”此文之下刘昭补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

汉延平中,中二千石俸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 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一千石月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月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月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月钱一千,米九斛。百石月钱八百,米四斛八斗。这个记载虽不一定精确,但由此可见,东汉与秦、西汉一样,官吏也是以石定秩,月俸也是以谷数定额,但实际发放则是钱谷并用。

汉代官吏除常俸外,尚有节日赏赐,实际是常俸以外的加薪。但其赏赐对象,多为高级官员和朝廷官吏,地方官吏尤其是地方低级官吏,是难能得到朝廷这种赏赐的。与此相反,县令长以下的俸禄则比较低,时人颇以为非。如东汉人崔寔在《政论》中分析了一个“百里长吏”的收支情况,认为:月俸钱二千,粟二十斛。庸客用钱一千,薪炭及二人的伙食生活费再用一千, 两千钱就完了。二人食粟六斛,其余才够马吃,连四时衣被、会客吃酒的费用都没有,更不用说养家糊口。崔寔的说法虽未免夸张,但当时地方小吏的薪俸低微倒是事实。薪俸微薄,就设法取给于民,这可以说是促使地方小吏贪污的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