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 金
罚金多半适用于对封建统治者危害不严重的杂犯轻罪,秦代称赀赎,汉代始称罚金。据《说文》:“赀,小罚以财自赎也。”秦律赀刑包括“赀甲”、“赀盾”、“赀布”等等,多用实物偿付。汉代罚金用金属货币偿付。如: “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跸先至而犯者,罚金四两”③;“诸侯在国,名田他县,罚金二两”④。
② 据《三国志·魏志·毛玠传》。
③ 《秦律杂抄》。
④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 《后汉书·明帝纪》。
② 《后汉书·章帝纪》。
③ 《汉书·文帝纪》注。
④ 《汉书·哀帝纪》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