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汽车索赔案

1985 年,中国某外贸公司从日本三菱公司进口了 5400 辆全新 FP—418 载重货车,供应给各省的运输单位使用。谁料使用一年多时间以后,从各地用车单位反馈回一条信息:这批货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外贸公司会同商检部门分头检查的结果表明:各地的 FP—418 货车均存在着大梁断裂 2~17 公分、电路油路故障、轮胎爆裂,前挡风玻璃破碎等各种重大问题。中国外贸部门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质量事故!其涉及范围之广,金额之多均为国际汽车经贸史上罕见!

中方立即向日本三菱公司提出严正的索赔要求。迫于经济与声誉上的双重压力,在派员去中国实地调查之后,三菱公司同意就此事给中方造成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1987 年 9 月 30 日,北京某宾馆会议室。

时针刚指向谈判时刻,西装革履的双方便沉稳轻缓地走到谈判桌前。微笑、鞠躬、款款落座、揭开杯盖、点燃香烟、打开文件⋯⋯全无剑拔弩张的气氛,只有亲切友好的交谈场面。双方如此深藏不露,说明上场者均是深不可测的高手,预示着斗智斗谋的奇诡多变。

寒暄之后,中方代表首先把谈判切入正题,简述中国各地对 FP—418 日本货车损坏的反映,只字不提索赔金额。这种引而不发的谈判技巧顿使日方代表绷紧心弦,感到了来自对方的压力。

当然,日方谈判代表也非平庸之辈,对中方提出的问题早已有数,心想与其回避不如弃重就轻,于是就爽快地承认:“有的轮胎、挡风玻璃裂碎, 有的电路故障,铆钉震断,车架偶有裂纹。”并表示“深深的遗憾”。态度虽然诚恳,但用词却十分谨慎,想以“有的”、“偶有”等模糊词语试探中方的反应,以控制谈判的节奏。

中方代表早已料到对手会避重就轻,所以当即决定改变他们的思维节奏,让对手快速接受事实,便铿锵地说:“贵公司代表到过现场,察看过现状,商检部门和专家作过鉴定,铆钉不是震断而是早有剪痕,车架不是裂纹而是裂缝、裂断,所有这些不是“有的”、“偶有”可以解释的,应该用数字和比例作准确、科学的表述⋯⋯”

一席话说得日方代表面露尴尬,他们已不如开始那么沉稳,只得解释“请原谅,本公司对数字比例没有准确统计。”

中方代表不停歇地追问道:“贵公司对我们列举的质量问题能否同意?”这是个两难发问,若回答说“能”,则要按中方的话题谈判,若回答“不能”, 则显出缺乏谈判诚意。日方代表为争得短暂的休整时间,就来了个环顾左右而言他:“当然,我们考虑贵国的实际情况不够⋯⋯”这个慌不择言的说法, 更快地使自己走向窘境。

“不,这批货车是专为中国生产的,在设计时就应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诸位先生都到实地考察过,知道车的质量问题与中国的道路状况无关。”中方代表四面布围,并剪断了日方代表借故推托责任的退路。

谈判桌上轻松的气氛完全消退,日方代表闷头吸烟,沉吟不语。时间一分一分地流逝,他们就像过早进入读秒的棋手。日方代表对中方的话无言以对,只好又回到货车损坏程度的老问题上:“不致于损坏到如此程度吧?这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从未发生过的,也是不可理解的。”他们想用旧话重提

来争取时间,摆脱窘境。

为避免这种无谓纠缠,中方代表立即向日方出具了检验录像和商检证书。

日方只好承认:“我们对商检结论没有异议。只是希望贵国作出适当让步,不然,我们这些代表回去难以交待。”

至此,FP—418 货车损坏的责任问题双方有了一致看法。索赔的大前提定了下来,谈判桌上的天平也随之失去平衡。对手刚陷入困境,中方代表不想就势出击立即提索赔金额,而以“请客人休息一天”结束了第一轮谈判。第二轮谈判开始了,议题是货车的直接经济损失。中方代表首先发问:

“贵公司对每辆坏车将支付多少加工费?总额是多少?”

“每辆 10 万日元,总计 58400 万日元。请问贵国提价多少?”

“每辆 16 万日元,总计 95000 万日元。”

日方主谈代表追问:“贵国提价的依据何在?”

中方专长统计、精通测算的代表拿出一叠表格,一字一顿地报出每辆货车的损坏部位,所需的维修、加固工时和单价,然后注视着日方代表:“我方提价是不高的,贵公司若认为不合算,我们欢迎贵公司派员来中国维修加固;只是所需费用可能是我方提价的几倍。”

一串串枯燥的数字统计和陈述,果然使日本代表烦燥不安,等中方代表一说完,便急切地问:“贵国能否压下一点?”

中方主谈代表发言:“可以考虑,也希望贵公司出一个合理的价格。” “每辆 12 万日元。”日方力求尽快拍板。

“13 万 4 千如何?”中方代表豁达大度压下提价。

“行。”日方代表如卸重负,同意总计支付 77600 万日元。

第二轮谈判就此结束。双方就直接损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但对三菱公司的代表们来说,下一轮关于间接损失的谈判才是至关重要,如果失利,则满盘皆输。

第三轮谈判如期进行。这一回日方抢先发言,他们逐项报出间接损失的计算数据,每报完一项便间断一会,等中方点头再报下一项,以造成不容置疑的气氛。逐项报毕后,他提高嗓音说:“总计支付 30 亿日元。”

中方代表对日方的小动作视而不见。先陈述国际赔偿惯例,然后也逐项报价,在日方代表的一片交头接耳声中,中方斩钉截铁地报出总价:“赔偿间接损失 70 亿日元!”

日方代表顿时惊呼:“差额太大!”“差额太大!”接着便是核对、辩驳、责难等细节纠缠。

中方代表不卑不亢地说:“贵公司产品质量如此低劣,给中方造成的损失确实太大。如果不便作主,请贵公司决策人物与我们谈判吧!”

第三轮谈判的第一回合用了半天,日方只肯支付 35 亿日元,中方坚持索

价 65 亿日元,双方各不相让,只得休谈。休谈期间,日方代表穷于向总部汇报和请示对策,每日与东京通话几个钟头,他们的神经之紧张,心理之疲惫已到极点。而中方代表则握有处理问题的全权,可以养精蓄锐,以逸代劳。几天之后,谈判进入第二回合。双方唇枪舌剑,争论非常激烈,但报价

却还是原地踏步。中方由于已经掌握主动,所以适时提出:“如果贵公司有诚意,贵我双方均可适当让步。”

日方代表马上接口:“我们支付 40 亿日元,这是最高数额。”

中方代表则说:“最低限度是 60 亿日元。”

虽然这一回合并未达成协议,双方对最后的结果都已知底。所以,第三回合一开始,日方便抛出 5 亿日元让步,报价 45 亿日元,并估计中方也是这

个让步幅度,报价 55 亿日元,然后在最后一个回合里尽力周旋和拖延时间, 以使中方失去耐心再作一次较大的让步。

中方其实已充分考虑到日方的意图。由于知道大局已定,为防止日方拖延,更干脆利落地说:“为尽早结束谈判,我们提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干脆彼此的报价相加后除以 2,取平均数值。”

日方主谈代表屈指一算是 50 亿日元,心想这一回合是 45 亿,估计再费

力地谈一个回合,还得报 50 亿,何必多消耗精力呢?他当即拍板说:“本公

司同意赔偿中方间接损失费 50 亿日元。”说罢起身与中方代表握手,并希望继续维持贸易关系。

中方代表伸手相握,又补充说:“我们已达成两项协议,总计 57 亿 7 千 6 百万日元。按国际贸易常规做法,FP—418 货车全部退货,更换新车; 新车应重新设计,精工制作,由中方专家验车;新车未到,须对旧车加固, 固件及加固工具应由贵公司提供。”日方代表点头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