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系统性原则一、系统论和系统方法

唯物辩证法强调具体事物同它周围事物的相互联系,以及它的内在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构成统一整体,从而肯定了事物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现代系统论则把这一思想深入地具体化,并且提供了科学的系统方法。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状态、模式、特征和规律,并对其结构功能进行描述的一般学科理论。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是把要研究和处理的对象看作一个系统,用系统自身固有的特点的方法去分析、认识和把握对象。系统论认为, 所谓系统是指由处于相互联系的内部若干元素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功能并不断地同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有机整体。整体性。结构功能性和开放性是系统的主要特性,其中整体性又是系统的所有特性中的最基本的特性。所谓整体性,是指系统的诸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它们之间有着有机关联性。所谓结构功能性,是指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是按一定秩序、方式或比例组合而成的,系统的性质和功能不仅取决于它由什么要素组成,而且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组合方式。所谓开放性,是指系统总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中存续的,环境是系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整体性是系统的本质特征,系统作为整体,它的性质和功能不是各个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整体具有其各个部分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系统同构成系统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一方面,整体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因此,整体依赖部分;另一方面,部分只能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而存在,脱离整体的部分会丧失其整体赋予的性质和功能,所以,部分也依赖整体。整体是有机整体,系统是作为有机整体而存在的。

在系统论看来,对象不同,系统所包括的范围也不一样。根据对象性质上的差异,系统大致可分为自然系统、社会系统、思维系统、人工系统、复合系统五类。自然系统即自然界本来存在的系统,如太阳系统、基本粒子系统、生态系统等。社会系统即社会领域存在的系统,如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一个社会集团等。

思维系统即人类思维领域存在的系统,如一种思维理论体系、一门学科等。人工系统即为达到人类某种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系统,如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生、经济等。复合系统即人工系统和自然系统组合而成的系统, 如人机系统、城市系统等。一般他说,系统是普通存在的,任何事物不仅自成系统,而且与周围环境构成包括自身在内的更大的系统。整个世界是由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相互联系构成的巨大系统,它既是在纵向时间上由无数过程联结而成的演化着的巨大系统,又是在横向空间上由微观、中观、字观递进包容、联结而成的巨大系统。

系统论要求,认识事物就要把事物当作系统来看待,并且运用系统方法对事物进行分析。系统方法的种类很多,它包括系统工程、系统管理、数学模型、运筹学,以及规划论、·博弈论、排队论、库存论、决策论、搜索论等技术性理论和应用方法。但其中最为突出的系统论观点和方法,是整体性、结构性和优化性的观点和方法。它强调在运用系统方法时,主要着眼于系统的“有机关联性”、“整体的非加和性”,以及“分析程序的变革”,尽量

根据系统目标来调节部分之间以及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使整体达到最佳状态。根据系统的有机关联性,系统论的整体性方法要求认识事物时必须首先注意整体及其诸构成要素的有机性,分析构成系统的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考察系统中任何一元素的变化如何影响其他元素和整个系统的变化,以及其他元素的变化如何影响或决定这一元素的变化。根据系统“整体大干部分的总和”的“整体的非加和性”,系统论的整体性方法要求认识事物时应避免将系统构成部分的性质和特点的相加总和当成系统整体的性质和特点,而应当全面充分地考虑到系统在其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所获得的新质和新特点,认识整体行为中的巨大潜力、更大活力和最佳功效。根据系统研究对“分析程序的变革”,系统论的整体性方法要求突破传统“分析一相加”程序的局限,立足于整体并从整体的背景出发去看待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整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确定整体要求的方面考察部分在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

现代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生产力的发展又与能源消耗、人口控制、生态平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信息传递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相互联系在一起。这些问题作为相互联系的整体,只有在系统论建立的基础上,运用系统方法才能得到正确处理和科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