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客观基础: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市场体系是指各类市场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基础的市场是一个结构复杂的庞大体系。市场体系的构成可以从不同角度予以划分。从空间结构上看,市场可分为地区市场、全国市场、国际市场;从时间结构上看,市场可分为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从容体结构上看,市场可分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或资金)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等,其中,每种市场又有自身的内在结构,如资本(或资金)市场又可分为短期资本(或资金)拆借市场、中长期债券贴现市场、短期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等;土地市场又可分为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二级市场等。上述各类市场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如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期货市场“发现”的价格直接影响现货市场;再例如地区市场与全国市场、国际市场

也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正是这种互相关联性使市场成为一个体系。

统一的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场所与客观基础。这是因为:一方面,市场机制的充分发育与运作,是建立在市场体系完备与发达的基础之上的。例如,如果没有发达的商品市场,很难设想市场价格能够合理地形成, 从而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另一方面,市场机制的重要功能是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要做到这一点,既需要有统一的市场体系,使各项资源的流动畅通无阻,又要将各项社会经济资源均纳入市场。而这方面的实现则取决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

统一的市场体系必须满足下述要求:其一,全面性,即市场关系全面渗透到各项资源的配置。这表现在,从容体上看,不仅要形成商品市场,而且要形成资本(或资金)、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市场。不仅资产的所有权进入市场,占有权、支配权也应进入市场,形成相应的产权市场。其二,内在关联性,即各类市场相互之间要相互关联,如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商品市场与各要素市场之间,形成内在有机联系。其三,开放性,即各类市场都应对外开放,与国际市场接轨。

80 年代以来,中国市场体系发育成绩很大。目前,商品市场发展迅速, 要素市场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还出现了诸如期货市场的高层次市场组织。但是,市场体系发育中还存在诸多不平衡。突出表现在:相对于商品市场而言,要素市场发育明显滞后;相对于沿海和特区来说,内地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市场体系发育滞后;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 存在普遍的市场封锁,妨碍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市场法规与市场秩序不健全等等。因此,加快市场体系的发育,是改革中的艰巨任务。目前,市场体系发育的重点应放在下述几个方面:1.重点发育要素市场,特别是资本(或资金)市场与劳动力市场;2.逐渐消除地方、部门对市场的行政保护与人为的割据,使全国市场统一起来;3.建立种类完备、分布合理、多层次的市场组织,特别是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与一体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