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的解放与社会历史进步的辩证统一一、人的解放程度与社会进步水平的辩证关系

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人的解放或获得自由的程度也在逐步提高。这个过程表现为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它虽然漫长,但却扎扎实实地向未来迈进,因为人类永远不会放弃对理想的追求。人的解放一般包括三方面含义:第一,指人从自然界的强制力量中得到解放;第二,指人从社会关系的奴役或束缚中得到解放;第三,指与上述两个方面相联系的思想解放, 即人从旧思想、 旧观念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在人的解放中,实现从自然力的控制下解放出来是人的解放的基础,实现思想解放则是人的解放的前提,而实现从社会关系的奴役或束缚中解放出来才是人的解放的根本。因为,人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只有从社会关系的奴役或束缚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关系的主人。从而在合理的社会条件下实现人对自然界的自由、即对自然界必然性的正确认识和运用,进而成为精神自由的人。

解放和自由是同等程度的概念。解放意味着摆脱束缚、获得自由,它是同受束缚、不自由相对立的。人的解放实际上意味着人从对自然和社会的必然性的盲目状态下解脱出来,获得驾驭和利用客观规律的自由。人的解放和社会进步是不可分的,社会进步之所以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原因就在于社会进步同人的历史命运、人的解放密切联系着。社会进步包括着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

人的解放程度与社会进步水平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人的解放程度受着社会进步水平的制约。人的解放或获得自由,既不是不能实现的,也不是无条件的。自由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无论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还是在实践中对客观规律的掌握和运用,都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能实现,而这种条件是靠社会进步提供的。社会进步的水平越高,人对客观规律认识和利用的条件就越好,人获得的自由也就越多, 人的解放程度就随之提高。另一方面,人的解放程度又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它标志着社会进步的性质和水平。也就是说,人们从社会关系和自然力方面得到的自由越多,人的解放的程度越大,也就表示历史发展具有越来越进步的性质,社会进步也就处在越来越高的水平上。

人的解放程度与社会进步水平的辩证关系说明,在现实的社会历史中, 人的解放程度总是同社会进步的水平相应增长的。而社会进步水平的提高, 归根到底又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之上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关系的状况促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第 368 页。)。没有生产方式的发展,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进步和人的解放及其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