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制度特征

市场经济体制,是指市场调节社会经济活动与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机制、规律、手段与制度的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运行,并被赋予社会主义特征,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要求的市场经济体制。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两者有机结合的产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并不意味着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具有社会主义特征。相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外在地赋予的。这些特征包括:

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共存发展。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特征。公有制在整个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是保证市场经济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基础。但是,对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内涵,必须作正确的理解。首先,公有制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包括多种形式,如国有制、集体所有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公有制为主体,是指这些公有制形式一起在经济生活占主体地位。其次,公有制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在总量上在经济生活中占绝对优势。公有制为主体主要意味着公有制能支配和调控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向、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而要做到这一点,公有制并不需要在整个经济生活中在量上占绝对优势。在掌握国民经济主要部门即命脉部门的基础上,公有制在经济生活中只需占相对优势,即可支配市场经济运行的性质与方向。最后,公有制为主体也不意味着公有制在一切部门、一切地区、一切环节占主体,相反, 公有制为主体是就经济整体而言的,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上, 公有制所占比重可以有较大差别。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格局,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不同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通过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带动全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与共同富裕,这一点必须体现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中。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一特征的体现过程不是机械的和单一的。首先,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主要由于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 个人获得收入的形式必然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有按经营成果分配、按风险分配、按资本(或资金)分配等。但是,公有制占主体也就决定了按劳分配必然在分配方式中占主体。其次,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竞争机制、风险机制的运作,个人收入差距可能逐渐拉大,这是市场机制具有效率的重要条件。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目标是共同富裕,因此,效率必须与公平相兼顾,少数人和部分地区还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先富,必须带动全体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

第三,在市场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做到将社会成员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实现上述几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因为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共同富裕,同时,社会主义要实现经济成果的公平分享。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可能实现这几个结合。这是因为:首先,公有制占主体决定着,全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利益以及实现这一利益的基础。这种共同利益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公有制占主体同时也提供了实现这些共同利益的物质基础。其次,社会主义经济中已有的计划优势也提供了实现上述有机结合的手段。计划虽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但是,社会主义经济比起资本主义经济来说,更具有计划优势,这不仅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积累了计划工作经验,而且是因为公有制提供了计划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的基础。当然,计划的形式、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方式,应该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与做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予以改革。只要能做到这一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更能综合利用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手段的优势,将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斯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