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在对外开放中发展社会主义一、社会主义经济应比资本主义经济更开放

党的十四大指出,“应当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从一定意义来说,就是一个人类文明成果不断积累的过程。社会制度的更替,一方面表明旧制度的基本矛盾不可调和并必须以根本否定旧制度为前提才能解决;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人类文明的继续推进和完善发展。人类历史上依次更替的各个社会形态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一个比一个更加进步和发展,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它们没有抛弃前人创造的文明成果,而恰恰是在吸收前人的文明成果基础上继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结果,社会主义也不例外。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而又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形态,因此,它也必须积极地继承和利用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并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是作为适应与促进社会化大生产进一步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式,它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国际化的基础上,又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唯一的物质基础,就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列宁全集》第 4 卷,第 549 页。)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可以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分工方面,“更大地向前迈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335 页。)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它是一种真正高度社会化的经济形式,它突破私有制的狭隘界限,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推进对外开放;它突破狭隘民族利益的界限,坚持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相统一的原则,发展互助合作,使经济国际化进一步发展。正如列宁所说: “要估计到按各国无产阶级所调整的总计划,建立统一而完整的世界经济体系的趋势,这种趋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已经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必然会继续发展而臻于完善。”(《列宁全集》第 31 卷,第 127 页。)因此,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乃是对外开放的更高形态,应该比资本主义经济更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