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统一的生产方式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二者不仅相互区别,而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中,首先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它表现为:

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任何生产方式,都是以一定生产力为其内容,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及其发展的社会形式。历史上每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力的状况不同, 在其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也就不同,马克思指出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108 页。)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它具体地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某些部分或环节的变革。其中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当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建立后,在逐步完善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部分和环节的变革。另一种情况是当一种生产关系己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在不改变生产关系性质的情况下,对生产关系做某些部分的变革以暂时缓和其与生产力的矛盾。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在生产方式中,作为内容的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与之基本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以致成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侄格时,生产力便要求从根本上变革原有的生产关系,用新的适 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来取代旧的、过时的生产关系,所以,马克思说:“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马克思恩格期选集》第 1 卷,第 363 页。)

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也决不是消极被动的。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它表现为:

第一,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它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一旦合乎规律地取代旧的生产关系之后,是对生产力的一次大解放,从而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此时,生产关系能够为生产力诸要素的结合,尤其是人和物的结合,提供较好的形式。一方面,它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人尽其才”;另一方面,它能使技术设备和自然资源得到较好的利用,使“物能尽其用”。历史上每次生产力的迅速发展,都与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有直接的关系。

第二,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它就会延缓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它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当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状况时对生产力发展起阻碍作用;另一种情形是当生产关系被人为地“拔高”并使之“超越”现实生产力状况时也对生产力发展起阻碍作用。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有时是巨大的,特别是在不变革某种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继续向前发展时,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就显得异乎寻常的突出。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这个矛盾运动中,贯穿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就是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条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普遍、最根本的规律,它的基本内容概括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否应当改变,怎样改变以及改革的方向和形式,取决于生产力的状况;另一方面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的性质、方向和情况, 归根到底取决于和服从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这条规律又是当代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人们进行改革、经济建设实践活动的最重要的客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