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树立主观符合客观的观点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全党要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掌握“主观符合客观的观点”。学习能动的反映论,对于树立主观符合客观的观点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能动的反映论,肯定认识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反映具有模写性, 就意味着人们的主观认识必须同客观实际相符合,而不能同它相脱离。为此, 我们在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冷静的科学的头脑分析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客观对象固有的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以主观愿望和幻想去代替客观现实。相反,否定唯物主义反映论,不承认认识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就从原则上否定了主观符合客观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为人们可以不顾客观实际情况从主观出发去选择观念,构造理论。这在实践中必然导致主观与客观相分离,认识与实践相脱离。建国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中之所以多次出现“左” 的错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片面夸大主观能动性,不着重客观规律。要保证我国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顺利地发展,就必须坚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努力使主观符合于客观。

能动的反映论不仅阐明了主观符合客观的必要性、可能性,而且揭示了达到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途径。认识不是消极被动的反映,单凭直观不可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必须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深入实践,勇于开拓,勤于思索,不断创新,不固守现成的结论, 不满足于已经获得的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要靠我们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去认识,忽视主体的能动性,即使有主观符合客观的愿望,也不可能真正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近几年来,我国出现围绕反映论的哲学争论既表现了理论发展的逻辑规律,又具有现实的社会背景。

认识是主客体间的相互作用。认识的发生既离不开主体,又依赖于客体, 既是主体的活动,又受客体及其规律制约。因此,认识始终体现着主体能动性与客体制约性的统一。但是,人类对自身认识活动的反省,即认识论的研究,如同对其他事物的认识一样,不是一次完成的,难免只看到一方面而忘记另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各自抓住认识

中的一方面而忽视或否认另一方面,因而在整体上都是片面的、不正确的认识理论。当然,它们之间存在两条基本路线的原则区别,不可等量齐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既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立场,又充分肯定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能动性,批评了旧唯物主义忽视主体能动性和唯心主义抽象地发挥主体能动性的错误,克服了这两者的片面性。但是,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产生之后,上述两种片面观点仍然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当代世界新的科学技术革命是人类向自然界的大进军,我国蓬勃发展的改革是掌握了自己命运的人民群众对社会自身自觉的认识和改造,这两股潮流把人的自觉能动性。创造性及其伟大作用充分显示出来,使人们强烈感受到人在客观世界面前决不是消极被动的,因而大大提高了对认识活动中人的主体性的认识。但是,在这种形势下,也有一些同志由于受当代西方哲学中某些思潮的影响等种种原因,片面夸大主体的能动性,把批评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缺陷变成了否定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坚持认识的唯物论的前提下,必须坚持用辩证法的全面观点去理解人类认识的本质,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都会离开客观真理,同时也为导致另一种片面的观点准备了条件。只有马克思主义的能动反映论才是全面揭示了人类认识本质的科学理论,只有它才能指引我们达到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