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主义本质思想的意义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它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体系,其中最基本的、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的, 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最终决定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基本面貌的原理。所以,生产力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问题。邓小平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首要本质,放在十分重要的突出位置,正是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丰富和发展。

第二,它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提供了科学的方法。邓小平曾指出, “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没有这一条,再吹牛也没有用。(《邓小平文选》

(1975—1982 年),第 215 页。)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是要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而这恰恰是以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为前提的。所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生产力标准,才能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第三,它为我们坚持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提供了理论依据。党的基本路线是在正确分析国情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通过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而制定出来的正确路线。它的核心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我们的一切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放弃了改革,社会主义就会丧失其生机和活力,就会影响和阻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沿着正确轨道顺利前进的保证。总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都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的所不可缺少的。对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问题的认识,我们曾有过严重的教训。“八大”的政治报告中就包含有现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的思想,并准备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但后来由于对国际国内形势的错误估计,从而转移了注意力,使我国经济建设整整耽误了 20 年。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认识不清,忘记了或不懂得“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工作重心战略转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来之不易的。因此,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变,始终不渝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不断前进。

第四,它为大胆改革开放排除了思想障碍和确立了行为标准。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我国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强国之路。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也有阻力,迈不开步子,主要问题是我们思想不够解放,怕字作怪,要害是姓“资”姓“社”的问题,害怕出轨。根本原因也是对社会主义本质把握不牢,对发展生产力的作用认识不充分。其表现之一是把一些不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利于生产

力发展的旧观念,当作社会主义去固守。过去我们长期认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采用的,社会主义不能用。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针对这种观念明确地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实际上,股份制是商品经济运转中的一种形式,只要发展商品经济,就会出现股份制形式。股份制作为商品经济运转中的一种形式,无疑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采用的。如果我们把它贴上资本主义标签加以排斥,那只会作茧自缚。只有积极大胆地探索社会主义制度下运用证券、股份制的新形式,才能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拓新的路子,从而才能推动生产力持续地快速地健康地发展,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其表现之二是把一些井非同社会主义本质不相容的、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手段和力‘法,当作社会主义的对立物去反对。有的人对外资不敢利用,总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指出:“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他还说:“我国现阶段的‘三资’企业,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外商总是要赚一些钱。但是,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 ‘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 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邓小平文选》第 3 卷,第 372—373 页。)这些论述表明,在现阶段,我们“多搞点‘三资’企业,利用外资, 不但不会损害社会主义,而且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社会主义;这样做并非走资本主义道路,搞资本主义,而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其表现之三是陷入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长期以来,一项改革措施出台,往往先要向姓“资”姓“社”,似乎不问个清楚明白,就不能试,不能做。这样,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浪费了,什么事情也干不成。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为我们摆脱这种主观主义的抽象争论,指出了正确的思路。既然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中首要的根本的内容,那么,判断各项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就应该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不能靠抽象的理论争论来解决,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在干和试中寻找确切的答案。在改革开放中,一切措施、办法,只要经过实践证明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就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被实践证明是违背三个“有利于”的,就是背离社会主义的,也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一切离开三个“有利于”、离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姓“资”姓“社”的争论,都是抽象的争论。这种抽象争论必须废止。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指出: “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这话的意义就在于此。

总之,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对于我们大胆改革开放、排除思想障碍,以及为改革开放提供行为标准,明确那些能干、能试,那些不能干,都具有直接指导作用。

第五,它为我们彻底摆脱“左”的思想束缚和排除右的错误思想干扰奠定了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实践既有来自右的干扰,又有来自“左”的干扰。历史经验表明,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为我们既反对借改革开放为名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企图使中国全

盘西化的右的错误,又反对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拿大帽子吓唬人、迷惑人的“左”的错误,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武器。排除“左” 的和右的干扰,统一思想,团结一致,我们就一定能够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