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性变异与个性自由的辩证发展

对于现实中存在着的人,马克思曾经指出:“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第 123 页。)这就告诉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是由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因素构成的现实的个人。抽象的、一般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因此,具体地探讨人的问题,必须了解现实的个人,考察人的个性。

人的个性是从个人的独特存在形式、个人心理倾向、个人活动等方面体现出来的、作为社会群体成员的个人所具有的社会特性。人的个性是以个人的方式综合反映了人的类特性、心理活动系统和社会关系的。任何个人作为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都具备有人的类特性,”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

自觉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第 96 页。)因此,个人在正常状态下按其必然性的发展,都有使自己的活动成为具备自由的自觉的性质的趋向。同时,任何个人成为自己并区别于他人,在支配自己的活动过程中,又都有自己的心理活动系统。它表现为个人的需要、兴趣、理想、人生观,并影响个人活动的目的性、选择性和积极性;个人的能力、气质、性格、意志使个人活动具有相对稳定的鲜明特征;个人的认识、评价、审美控制着个人活动遵守真、善、美相统一的原则。而且,任何个人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人,在形成自己的个性的过程中都离不开社会关系,“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第 122—123 页。)人的个性由于包含着人的类特性、人的心理活动和人的社会关系,因此人的个性的必然性追求和选择总是自强性、自主性、自觉性和自由性。自强性与自悲性相对应,是指个人有能力掌握并操作各种活动,并且使个人成为主体;自主性与依附性相对应,是指个人靠自己的能力发挥作用、树立形象、自我确立,使个人成为社会中相对独立的主体;自觉性与盲目性相对应,指个人有能力认识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并依据规律调整自己的需要和目的,按照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计划从事活动,使个人成为意识和活动的主体;自由性与强制性相对应,指个人为在实践中认识井掌握客体必然性和自身的必然性,使之为人的目的服务,从而使自己在人类发展中成为真正的主体。自强性、自主性、自觉性和自由性,表明了能动的创造性是人的个性的最高实现和本质特性。

人的个性及其发展依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这种社会条件总起来说,就是个人对社会生产力总和与交往形式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在不同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的社会条件下,个性发展会出现两种完全相反的倾向:即个性变异和个性自由。

个性变异是指社会发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不能占有社会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这种社会条件,成为阻碍他们个性发展的异己力量情况下的个性状态。例如,在私有制、狭隘劳动分工和阶级社会的条件下,由于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被少数人所占有而出现私有制,并导致不同的人来承担不同活动的固定劳动,使个人从事片面的劳动并在强制性中畸形发展,最后由于分裂为阶级而使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生产和消费、劳动和享受分别由不同的人来承担,这样,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不但不能用来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个性的发展服务,反而成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个性发展的异己力量。这种个性异化的根源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和其中的劳动分工。个性自由是指社会发展过程,全体社会成员占有生产力的总和与交往形

式的社会条件,成为促使他们个性全面发展的动力和手段情况下的个性状态。这种对生产力总和与交往形式占有的条件是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环境,占有的方式或手段是全面发展的个人实现自觉的联合,占有的目的是真正促进个性在自强、自主、自觉、自由的趋向中全面发展。这种个性自由的社会前提是消灭私有制,扬弃异化。

在社会历史中,个性变异和个性自由又是辩证发展的。第一,个性自由首先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十分不足和私有制存在的条件下,个性变异有其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但它只是历史的暂时现象,终究会随其根基的消除而消失。第二,个性变异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个人不能占

有生产力总和与交往形式,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表征了人的“类”能力趋向更加自由的发展。人的“类属”能力的自由发展历史地、暂时地靠牺牲大多数个人、甚至牺牲整个阶级为代价。(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6 卷Ⅱ,

第 124—125 页。)第三,个性变异的结果导致变异的扬弃,因为个性发展的必然趋向是个性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生产力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第 108—109 页。)

个性变异和个性自由的辩证发展,说明人的个性发展也是一个矛盾运动的过程。这个矛盾运动过程展开为个性发展的历史过程,个性变异和个性自由的辩证法就内化于这一历史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