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经济形态的可跨越性
为什么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理论揭示了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统一性,但它并不否认历史发展的多样性?或者反过来说,为什么某些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某一社会经济形态的跨越并没有否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统一性,而正是一般规律和统一性的表现形式?对此,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也作了科学的回答。
第一,马克思研究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内在逻辑时,用的是科学的抽象法。
马克思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 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8 页。), 如同在研究商品的价值时抽象掉了具体劳动的多样形式,而把劳动看作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一样,历史理论在研究社会经济形态更替的规律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抽象掉社会经济形态在具体历史阶段、具体国家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中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和曲折性,而把每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看作没有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不带杂质的纯粹形态。它剔除了使历史发展轮廓发生模糊的各种偶然性,而以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方式来反映历史过程,就象自然科学研究自然过程时,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例如标准大气压、理想气体、真空等)来从事考察一样。马克思说:“在进行这种一般研究的时候,我们总是假定各种现实关系是同它们的概念相符合的,或者说, 所描述的各种现实关系,只是表现它们自身的一般类型的。”(同上,第 25
卷,第 160 页。)恩格斯在论述马克思研究历史哲学的这一方法时说:“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因此,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 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同上,第 2 卷,
第 122 页。)
科学的抽象法是理论研究的正确方法,没有这种方法,就没有任何科学研究。因为现象的本质是隐蔽的、是用大量的次要的因素掩盖起来的,甚至是以歪曲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不抽象掉次要的、非本质的东西,不假定社会经济形态的运动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就无法把握历史发展的进程及其本质和主流,运用科学的抽象得出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模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模式,它无疑抓住了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
但是,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历史发展模式既然是历史发展的理论模式,它就不能代表历史本身,因为这种理论模式对历史过程的“反映是经过修正的”,“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经过修正的”,因而它始终只是作为一种总趋势,“以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生作用”(同上,第 13 卷第 532
页,第 25 卷第 181 页。),这种总的趋势,这种平均情况,是对历史实际中基本的、普遍的、典型的东西的科学描述,是对历史实际的科学化、理论化, 但决不等于历史实际本身。现实的历史发展道路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笔直而又平坦的,它比理论上的模式要复杂得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不是以一种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它开辟道路的,它可以有无究无尽和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如果把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理论模式硬套到各国历史发展的现实上,那就把马克思的开放性历史理论变成了一种片面的、僵死的、封闭的东西而阉割了其活的灵魂。
第二,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形成、发展和演进到另一种社会经济形态, 是由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认为,经济在社会发展中只是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 这就既强调了经济的决定作用,又不把这种决定作用简单化、绝对化。社会机体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的系统,除了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外, 还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在社会生活中,经济不是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力量,政治的思想的因素对历史进程也会发生重大的影响,有时还会起巨大的突出的作用。因此,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是单一的,历史的进程是由诸种动力交互作用产生的合力的推动而发展的,不能直接用单一的经济原因来说明。就上层建筑而言,它不仅承受着来自经济的决定作用,而且也承受着来自上层建筑内部诸因素的相互作用,在特定条件下,非经济因素是上层建筑的某些特征和具体形式的出现与变化发展的直接的主要的原因。对于意识形态,
它还要承受从自身历史中继承下来的思想材料的作用。经济因素决定着历史事变的发展方向,而历史事变的外貌和具体道路,则往往决定于政治的、思想的或自然环境的原因。有时,非经济的因素可以成为某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直接的主要的原因,而且,经济的决定作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这就使某些民族或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可能越出常规性形式。
促使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跨越某一阶段而进入高一阶段的最主要的直接原因有时是政治斗争。恩格斯指出:“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 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 也是一种经济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 卷,第 246 页。)。综观世界历史上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变异形式,许多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由于政治暴力的作用造成的。恩格斯在论述欧洲封建土地占有制的起源和日耳曼原始部落跨越奴隶制而直接进入封建制的原因时认为,其原因“可以(至少首先是)归于政治原因,归于暴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 卷,第 246 页。)。俄国跨越完整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通过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斗争而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类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马 克思的历史理论不承认有什么脱离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必然性”。不错,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自由地选择或创造某一社会经济形态,因为他们受到“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的制约,并且他们本身也是这些条件的产物,而这些条件中,首要的是作为物质条件的现实社会生产力的状况和相应的经济关系,正是这种物质条件的具备或正在形成中就成为社会变革、政治斗争的根源,并规定社会变革、政治斗争的方向和基本目标。可见,经济因素是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但是,在既定的历史舞台上,人们却可以演出形式多样的活剧来,在历史提供不止一种现实可能性时,他们能够而且必须按照历史规律的要求进行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选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同上,第 8 卷第 121 页。)
第三,世界各民族、各地区在发展中是互相影响、互相补充的。
在任何国家中,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既主要依赖于各种内部因素, 也要依赖于周围复杂的外部因素。从人类产生的时候起,世界上各个民族和地区就处于互相联系,彼此交往之中,这就形成了各民族和地区之间以互相影响、互相补充(这种现象简称“互补”)。“互补”是以人类社会的生产和交往为基础的。生产和交往越不发达,彼此封闭隔绝,某一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就往往失传,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方都必须重新开始,因而“互补”的作用就越小;生产和交往越发达,科学技术成果就越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互补”的作用就越大。因此,“互补”的作用同历史发展的时间轴是同步的,特别是到了资本主义时代,出现了翼括全球的世界市场,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消灭了以往自然形成的各国的孤立状态”(同上,第 3 卷第 68 页。)当代,生产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经济交往也日趋扩大,不仅一国内部各部门、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不断加强,而且各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也更加紧密,跨国公司的出现和发展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联系,使闭关锁国成为不可能,使各民族的发展彼此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了,当代国际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封闭状态下求得发展,因而“互补”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了。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原理之一。人类历史发展证明,这个原理同“互补”原理是密切联系的。各个民族的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着该民族的发展状况,而各民族之间的“互补”又为每个民族的发展造成特定的历史环境,并推动着该民族的发展。特别是在近代条件下,经济问题决不是一国现象,任何一国的经济都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因而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也就不能孤立地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互补”中的矛盾运动,是世界性的生产力迅速发展和进步的社会制度广泛传播的动力和保证。随着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超出国界成为世界基本矛盾。恩格斯指出:“由于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产生类似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81 页。)因此,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为基本线索和纽带,一个国家的历史进程和世界的历史进程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就人类总体历史发展来说,它是不能跨越任何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就某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却是可以跨越其中某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具体国家的可跨越性是以人类历史总进程的不可跨越性为前提的,迄今为止,任何一个民族之所以能越过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而进到更高的社会经济形态,最根本的是由于其内部以及世界上特别是周围国家已经存在着该社会形态所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生产力,或者至少要有这种生产力的正在形成和发展,否则,该社会形态就会因缺乏客观基础而不可能产生,就会因不存在这种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者,即它自身的代表者而不可能实现。如果没有罗马帝国奴隶制的发展及其所造成的生产力, 日耳曼人就不可能跨越奴隶制而从原始公社制直接进入封建制。如果没有资本主义大工业和真正世界性交往的发展,从 18 世纪开始的二百多年时间,世界各大洲的许多国家,就不可能先后从资本主义以前的不同社会经济形态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从 20 世界开始的短短几十年时间里,也就不会有许多不发达国家先后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世界历史的发展表明,一国的具体历史发展之所以能够以跳跃的形式前进,正是以世界范围内历史发展按照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演进为条件的。各国历史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从各国具体历史条件来说,都带有特殊性,都是一般规律的特殊表现,是历史发展的变异形式,但是,如果从世界历史的全局来看,它则带有一般性,仍然遵循着时代历史进程的一般规律。“互补”作用对某一具体国家来说是其发展的外因,但从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角度看,则属于世界历史发展整体的内因。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为什么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论述,可以加深我们对历史发展的“互补原理”的理解。
出于对俄国革命的关注,马克思和恩格斯于 19 世纪 70 年代以后搜集并重新研究了大量有关俄国农村公社的原始资料。马克思认为,俄国人保留着的农村公社是老早就被他们的邻国抛弃了的形式。关于这种古老形式存留的条件和后果,马克思于 1877 年 11 月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1881
年 3 月写给查苏利奇的复信和三封复信草稿以及其他有关文稿中都作了论
述,这些论述给我们以重要的方法论启示。马克思在 1877 年的信中指出,俄国公社有可能避免资本主义灾难。1881 年的信反复讨论了俄国公社的性质及其特殊的历史发展,认为俄国农村公社有可能不是“必然”导致私有制而可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其特殊条件是:
第一,俄国处在资本主义时代的历史环境中,它“不是脱离现代世界孤立生存的”,而是“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的,它能够利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就”,能够利用与它“同时并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提供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以非资本主义方式把俄国社会的生产力提高到资本主义的水平,这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了峡谷”而建成社会主义。(同上,第 19 卷,第 435—436 页、第 438 页。)
第二,存在着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所带来的无可调和的矛盾。恩格斯指出: “如果说可以提出俄国的公社是否将有别的更好的命运这样一个问题,那么原因不在于公社本身,而在于这样一种情况:公社在一个欧洲国家里保持相当的生命力到了这样一个时刻。这时,东西欧不仅一般的商品生产,甚至连它的最高和最后的形式——资本主义生产都同它本身所创造的生产力发生了矛盾。它不能再继续支配这种生产力,它正在由于这些内部矛盾及其阶级冲突而走向死亡。由这一点就已经可以得出结论,对俄国的公社进行这种改造的首创因素只能来自西方的工业无产阶级,而不是来自公社本身。”(同上, 第 435 页,438 页。)
第三,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和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互相补充。在《共产党宣言》1882 年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同上,第 326 页。)
这些论述给我们提示的重要方法论启示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着整个世界历史进程以及被卷进这个总过程的各民族发展的基本矛盾。在世界历史的总的基本矛盾的制约下,由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国家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就形成了这个时代每一国家发展的国际环境,使它们有可能形成自己发展的特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