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解决及其结果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能够不断解决,首先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有着直接关系。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比, 有着根本不同的性质。一般来讲,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严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性质的根本对立,表现在阶级关系上必然形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激烈对抗和冲突。因此,这种性质的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范围内来实现。它只能通过社会主义革命,从根本上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摧毁资本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并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取而代之,才能得到解决。相反,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则是非对抗性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生产关系的体现者,又是生产力的主体和首要要素,因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冲突,建立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并为其服务的上层建筑与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也不存在根本性的冲突。而且,社会主义

上层建筑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趋势是基本一致的,使得它们之间不可能有根本的冲突。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产生的,因而是非对抗性的。这就为社会主义依靠自身的力量不断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不断的自我完善、自我调节和改革而得到不断地解决。在这方面,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 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自觉性和有步骤性。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 它的解决不但不会削弱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会使它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完善。因此,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通过自我调节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客观要求和内在机制。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能够科学地反映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并通过共产党的领导去自觉运用这些规律,制定出合乎实际的方针政策,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去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

第二,艰巨性和长期性。由于社会主义建立的时间不长,还处在初级阶段。因此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往往伴随着克服旧的传统观念、与旧的习惯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不断抵制腐朽的东西的侵蚀和影响。同时,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形式、国家管理的组织形式、社会意识形态状况、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等诸方面,都存在着各种具体的、复杂的情况。这些都决定了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必然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第三,渐进性和显著变动性。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牵涉到整个社会生活的某些变化,因此在进行自觉调整的过程中,要考虑各种承受力,兼顾各个方面,采取渐进的方式,把社会生活调节到稳定、合理、有序的轨道上来。同时,对于某些明显挫伤群众积极性的、压抑社会经济活力的、不合理的具体体制,则要通过改革的方式使其发生显著的变动,用新的合理的体制取代;日的不合理的体制。从其深刻性来说,这也是一场革命。第四,探索性和风险性。由于社会主义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前所未有

的伟大事业,它所面临的情况及其解决又不可能照搬现成的模式,因此决定了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必须不断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在摸索的过程中寻找解决矛盾的恃有的模式和途径、新的方法和举措。同时,在摸索的过程中寻找新的方法解决矛盾,还要敢于承担风险,解放思想去开拓前进。

有必要指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决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不断发现、研究和解决的过程。这是因为:首先,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现实社会中还缺乏现成的模式和成熟的经验,要在摸索中前进, 它的的具体形式不可能一下子就十分完善,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同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发生某些矛盾。这就必然出现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过程。其次,人们对社会主义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认识并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在某种情况下认识也会出现某些偏差,由此导致在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过程中出现某种盲目性,带来全局上的不平衡性和结构上的不合理性。这种情况要求人们必须在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发规律的认识过程中,不断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断解决的结果,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它表

现为:第一,自我调节、自我更新能力的不断增强。第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具体形式不断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第三,解决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在前进过程中的矛盾的自觉程度将越来越高。第四,社会主义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必将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当然,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归根到底又是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