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经济改革推进的深层难题

深层难题之一,原有计划经济体制逐渐显示出顽固性,日益显示出对市场经济因素的抵抗力,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因素的保护力与再生力。

原有计划经济体制是一个严密的庞大的整体,剖析其固有的内在逻辑, 可以揭示其顽固性的根源。首先,其逻辑起点是反市场、反市场关系。原有计划经济体制有三大基本特征,即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单一的行政命令型资源配置机制;国家直接经营的企业棋式。这些基本特征根源于一个逻辑起点,即否认市场与市场关系。从理论上看,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关系这一理论预测。从历史上看,中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也就是逐渐消灭市场经济体制因素。的过程。

50 年代,伴随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主体被消灭了,市场体系被压抑了,市场联系被割裂了。可见,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体制因素是根本对立的。其次,原有经济体制的逻辑归属是行政权力机构,这使得原有体制具有根深蒂固的基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主体是政府部门,原有体制赋予政府以巨大的经济权力与经济利益,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又依托于政府。两者形成了一菜俱菜,一损俱损的关系。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受损害从而能动政府部门既得利益时,一些政府部门可能采取措施修补,保护原有经济体制。

随着改革的推进,原有体制的顽固性日益显现出来。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因素凭借自我再生与自我保护能力,与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因素展开了白热比的“拉锯式”较量。市场经济体制因素的成长要求清除行政权力对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以及权力的商品化。而原有经济体制的权力结构依旧,并派生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现象。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要求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

场主体,而一些政府部门通过“卡、截、留、收”以及“翻牌公司”等手段, 阻止企业经营权力的落实。必须看到,腐败之风日盛、权钱交易深化、国家与企业之间“父子”关系依旧等等现象表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顽固性、自我保护能力正在以日趋加大的力度表现出来。

深层难题之二,政府行为不规范,这构成对市场体制因素成长的现实阻碍与扭曲。

由于政府是原有经济体制的逻辑归属,中国改革的初始阶段上,必然主要由政府充任改革主体。这样,政府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政府是原有体制的逻辑归属,它可能成为原有体制的保护者。另一方面,政府作为改革主体与改革组织者,又是新的体制的构造者。双重身份决定了政府在改革中的双重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组织市场导向改革;培植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因素;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自觉地阻碍和扭曲改革,以维护自身既得利益。

上述双重身份与双重作用的摩擦导致政府行为的不规范性。这突出表现在:1.改革组织行为不规范。一些政府部门不自觉地运用原有计划经济的办法搞市场经济的改革。如“一刀切”、“一风吹”地推进某些改革;一些政府部门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推行改革,企业不得不穷于应付,依葫画瓢;一些政府部门打着改革的旗号,干复辟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如“翻牌公司”)的事情。2.管理企业的行为不规范。目前,政府与企业没有真正消除原有的“婆媳”关系和“父子”关系,而且出现了“婆婆”即主管部门更多了,“婆婆” 更厉害,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更直接了等问题。3.政府参与和干预市场的行为不规范。如一些政府部门将权力带入市场,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等。

政府行为不规范直接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因为,这种不规范性直接阻碍市场主体的形成;阻碍政府机构职能的转换;阻碍统一市场体系的发育;阻碍市场发育的连续性与有序性等。

深层难题之三,由于缺乏法治化的社会环境,市场规则难以在近期内完善。

市场经济作为一个自组织与自平衡系统,其运行主要是由两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地、内在地调节的。其一即价值规律,它自发地促进市场主体追求技术进步,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其二即市场规则,它内在地约束和规范市场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市场规则,即规范市场活动参与行为及其关系的准则的总和。市场规则的功能主要是维持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性与有序性。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之义。

然而,在中国目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将是一个困难的过程,其一般原因在于,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是与市场经济的演进与发展相关联的过程,它与市场发育有着共生的关系。因此,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本身就具有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就特殊原因来看,中国目前尚缺乏市场规则完善所必需的社会条件,即真正法治化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是,目前,中国社会中人治化、权治化色彩还很浓厚, 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藐法,以钱在法的问题严重存在。在中国这样一个国情特殊的国家,真正从人治化社会过渡到法治,尚需要相当长的时期。因此,市场规则难以在近期完善,这也构成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深层制约因素之一。

深层难题之四,中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

难以形成。

独立的企业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必须是经济责任、经济权力、经济利益、经济义务与经济风险五位一体的承担者,必须同时具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改革的“五自”能力。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在国有制范围内,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问题在于,国有企业要真正的具备企业的标准,成为真正市场主体,尚需一段较长的时间,这是因为,有多种因素制约着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主要有:1.企业产权明晰困难。产权明晰包括明晰产权归属与明晰产权行使两方面。后一方面的明晰更为困难。目前出现了明晰归属的产权在行使方面不明晰的情况。例如,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中,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国有股权,而国有资产管理局乃是一个政府部门。股份公司本来是有利于产权明晰的企业组织形式,但出现了由政府行使经营权的苗头。2.企业社会负担过重。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主要是一个经济单位。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着各职工提供各种劳保福利、维护就业稳定等社会负担,这制约了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经营单位。3.国有经济部门的企业家队伍与企业家精神尚未成长和发扬起来。企业家是企业精神的人格化。因此,企业家、企业家精神对于企业的形成与运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产权关系不明、国家依然直接干预企业活动,加上企业家成长机制不健全,国有经济中真正的企业家不多,企业家精神也尚未形成。所有这些方面严重地制约着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深层难题之五,市场导向改革中积聚的内在矛盾逐渐激化,市场经济体制发育的外在环境趋向紧张。

80 年代未 90 年代初,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遭遇一个深刻矛盾: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需要有宽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另一方面,随着改革过程积聚的矛盾的微化,改革的外在环境趋向紧张。首先,社会环境趋丁紧张。改革是把“双刃剑”,它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将最终提高人民的利益。同时,改革又是既定利益格局的调整,其中出现了社会分配不公、国有资产流失、权钱交易深化等消极方面,这些方面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削弱人们对改革的理解、支持与参与。这种状况可能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其次, 如前所述,宏观经济运行呈频繁波动态势。而且,由于改革中出现的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地方利益膨胀等因素,宏观经济运行在一个较长时期中可能难以摆脱频繁的“冷一热一冷”的周期性。这种状况导致改革的外在经济环境周期性地恶化。周期性经济“过热”从两方面影响改革进程。一方面,伴随对经济“过热”的调整,一些改革措施难免出现倒退。另一方面,经济关系周期性紧张,也使一些改革措施难以施展。例如,当人们形成通货膨胀预期以后,价格改革的步伐往往被迫放慢、推迟甚至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