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保证: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指根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社会救助,即国家对于遭受天灾人祸、失业待业、生老病痛、身心障碍,以及低于国家规定最低生活水准的社会成员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资助的制度;社会保险,即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及政府多方共同等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或遗属,在遇工伤、死亡、疾病、年老、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制度;社会福利,即国家在居民住宅、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领域,向全体社会成员普遍提供的资金帮助和优价服务的制度;社会优抚,即国家对法定优抚对象,为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平而提供资助与服务的一种特殊制度。在上述四个方面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体系在现化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在于,体现社会公平目标和原则; 维护社会秩序基本稳定,从而为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创造稳定的、健康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失业、破产等市场机制的运转,从而有利于通过失业、破产等机制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起步较晚。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面临着双重任务。其一,是改革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原有的住房制度、食品补贴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等;其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一般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的重点是,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运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上述五个方面是缺一不可、互相关联的。五个方面各自在不同的领域起作用。这五个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构件。这五个方面支撑起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从整体上说,最主要的又是第一和第三两个方面。因此,当前改革的推进,从总体上说,应采用五个方面的配套推进,但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建立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这两方面为重点突破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