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格局一、对外开放被确定为基本国策

80 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迅速提高。中国共产党关于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和丰富发展。这一方针政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历史过程。

早在建国前夕,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明确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要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世界上各个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和后来的宪法部对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新中国成立不久,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使中国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关系受到严重的限制,我国不得不把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重点放到原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

60 年代,原苏联中止对华援助,我国与原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基本中止。“文化大革命”期间,虽然经过努力而引进了一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便囿于“左”的指导思想,整个经济基本上是封闭式的。以对外贸易为例,1950—1990 年 40 年间,世界出口贸易总额增长将近11 倍,而中国在这一段时间,绝大部分年份的出口额都很低下。

1976 年,中国出口总额仅为 68.6 亿美元,不到世界出口总额的 1%,在

世界上排名第 34 位。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在“自力更生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的决策,此后,对外开放逐渐成为我国二项基本国策。

1978 年以后,我们党在推进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注意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和现实成就,对实现对外开放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在1979 年的有关文件中,我们一般只使用“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利用

外资”等提法。1979 年 11 月 26 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副主编弗·吉布尼时,明确提出,“中国现在按照国际合作的精神,采取了一个向世界开放的政策”,并指出,“没有一个国家能在孤立状态下实现现代化。实现现代化总是要依靠各国人民的互相激励,做到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为了加速中国的现代化,我们不仅要利用外国的经验,还要利用外国的资金”。1980 年 11 月 7 日,邓小平在接受贝尔格莱德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进一步重申,中国继续执行对外开放政策。

1981 年 11 月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和观点,提出了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和学会两种本领的方针。

1982 年 9 月,党的十二大从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实行对外开放,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并将对外开放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主要内容。针对当时国内外对这一方针能否长期坚持下去仍存疑虑这种情况,邓小平反复强调对外开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个长期的根本政策。1984 年 10 月 6 日, 他在会见国外经济界人士时指出,“对外开放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长期政策, 要变只能变得更加开放。否则我们自己的人民也不会同意。”(《邓小平文

选》第 3 卷,第 79 页。)五天后,他在会见日本公明党访华团时又强调,“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长期不变”,“本世纪不会变,下一个世纪前五十年不会变,后五十年也难以改变。中国同各国的经济联系、贸易关系发展了,更密切了,要变也变不了了。”之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宣布:“我们把对外开放作为长期的基本国策, 作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1987 年,党的十三大根据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形势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和经验,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此后,党的历次重要会议直至十四大都再三重申要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