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关的改组和管理权被外国侵略者所攫夺

自订立《南京条约》以后,英、法、美等外国侵略者在中国通商口岸的权势日大,清朝被迫在各口开设海关,各关都设有海关监督,由清朝派各地的督抚道员等兼任。从一开始,各国领事就得代各国货商向中国海关报关, 派人监视验明纳税税单,干涉我国的海关职权,还经常勾结流氓贩子闯关漏税。

咸丰三年(公元 1853 年),外国侵略者又利用小刀会起义群众占领上海城的形势,以协助清政府征收关税为名,攫夺了上海海关行政权,并逐步控制了我国的海关,引起了海关人事的重大改组。当时,由清政府派任办理海关行政的上海道台吴健彰逃匿在租界,无法征收关税,英国领事阿礼国即正式提出由外国人参与管理海关的主张,吴健彰遵照他的意见,组织了由英、法、美各派一人,以英人威妥玛为首的税务司,不久又由李泰国继任,并被清朝南洋通商大臣薛焕委任为中国总税务司。咸丰九年(公元 1859 年),李泰国用上海海关的一套办法在广州重新组织海关,彻底更换过去粤海关的人事,还逐步在全国各地增设新关。自此以后,总税务司一职一直由英国人担任,负责统辖全国各关,有调派各关人事的大权。而各关的税务司,则大都根据各国在中国各商埠的经济侵略势力来分配,使各国利益均沾,他们实际执掌了各关的重大职权,直接向总税务司负责。各关由中国官员担任的海关监督却变得无所事事,成了一个傀儡。同治四年(公元 1865 年),在北京设立了总税务司官署,名义上直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实际上是外国侵略者直接掌握的掠夺机关,形成了中国海关以庇护外国侵略为主要活动的局面,所收来的关税,也必须先扣偿欠外国的债款和赔款,最后才把部分唾余赏还给清政府。海关内的一切编制和办事手续完全仿效外国特别是英国的办法,中国关员只能担任最微末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