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军事行政区划
中央集权化的军事体系是建立在皇帝控制最高军事指挥权的基础上的, 为了便于对军队的管理,还需要有一套由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管理体制,
① 《资治通鉴》卷 19《汉武帝元狩四年(前 119)》。
② 据《晋书》卷 4《惠帝纪》记载,太安二年(公元 303 年),“发奴助兵,号为四部司马”。此后又曾多次发奴为兵。《宋书》卷 6《孝武帝纪》在大明三年(公元 459 年)还有招集奴僮的记载,可见这种发奴为兵制实行的时间很长。
③ 《宋书》卷 3《武帝纪下》:“先因军事所发奴僮,各还本主。若死亡及勋劳破免,亦依限还直”。
④ 《宋书》卷 77《柳元景传》载:北魏进犯南宋,柳元景所俘获北魏兵多是河内人,俘虏皆曰:“虐虏见驱,后出赤族,以骑蹙步,未战先死,此亲将军所见,非敢背中国也”。
按照一定的军事区划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