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解放区的政权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为历史证明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好组织形式,在新解放区实行这一制度,必须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过渡阶段。各地在建立这一制度的过程中,都采取了一些过渡的形式。由于城乡条件不同, 采用的过渡形式也各有其特点。

在农村中是由贫农团和农会过渡到人民代表会议。即在土改中以贫农团为骨干组织的农会作为临时性的基层政权,并在贫农团和农会的基础上正式建立起区、村(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毛泽东指出,这种做法“是一项极可宝贵的经验”,“在一切解放区,也就应当这样做”。凡区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普遍建立的地方,“就可以建立县一级的人民代表会议”。因为“有了县和县以下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就容易建立起来了”①。毛泽东总结和肯定了这项“宝贵的经验”,对解放区政权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在城市建立人民政权,各地试行过几种形式和办法,如召开各业或各界

①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第三条,《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 2 卷,第 498—499 页。

① 以上引文均引自《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203—1204 页。

座谈会、成立临时参议会或组织各种群众团体作为政权的支柱。1948 年 11 月,中共中央总结了各地的经验,决定在军事管制时期,应以各界代表会议作为党和政权联系群众的形式。1949 年 8 月,北平市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毛泽东亲临指导,在会上发表演说指出:希望全国各城市都能迅速召开同样的会议,加强政府与人民的联系,协助政府进行各项建设工作, 克服困难,并从而为召集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准备条件。一俟条件成熟,现在方式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即可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成为全市的最高权力机关,选举市政府。②毛泽东提出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向人民代表大会过渡的办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经各地实践证明,凡是召开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又真正开得成功的地方,对启发革命群众的积极性,加强政府工作效能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② 转引自《迅速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新华社社论),《人民日报》1949 年 9 月 17 日第 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