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妃嫔制度
按照古礼,“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妃、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在表面上标榜说这是为了“述宣阴化,修成内则”②,实际上则是为了突出帝王特权,享受荒淫纵欲的生活。在严格的嫡庶等级制度下,产生了许多妃嫔名号,并且根据名号的不同,区分为若干等级。“秦并天下,多自骄大,宫备七国,爵列八品”③。汉代在此基础上“世增淫费,至乃掖庭三千, 增级十四”④。妃嫔的等级是按照官僚等级来排定的,所谓“昭仪位视丞相, 爵比诸侯王。倢伃视上卿,比列侯。傛娥视中二千石,比关内侯。傛华视真二千石,比大上造。美人视二千石,比少上造。八子视千石,比中更。充依视千石,比左更。七子视八百石,比右庶长。良人视八百名,比左庶长。长
① 《汉书》卷 97 上《外戚传序》。
② 《汉书》卷 97 上《外戚传》颜师古注。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74 页。
② 《礼记·昏义》。
③
④ 《后汉书》卷 10 上《皇后纪》。
使视六百石,比五大夫。少使视四百石,比公乘。五官视三百石。顺常视二百石。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皆视百石。上家人子、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⑤。魏晋因循此制,逐渐形成三夫人九嫔二十六世妇的妃嫔系统,并“拟外百官,各位置内职”①。如北魏以“左右昭仪位视大司马,三夫人视三公,三嫔视三卿,六嫔视六卿,世妇视中大夫,御女视元士”,并另设女职“以典内事”②。妃嫔数目激增,等级又愈趋森严,内职居然合法地拥有相同于朝廷正式职官的地位待遇,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皇权的继续膨胀。
不同等级的妃嫔享有不同的待遇。有子女的妃嫔,在皇帝死后,可以随着有封爵的子女一起生活,仍享有在宫内的等级待遇。没有子女的妃嫔要固守宫中,或者到皇帝陵寝去伴灵守位,直到死后才在皇帝陵周围得一怀土安葬。虽然也有一些“开明”的皇帝在“晏驾”之前,或新皇帝在即位之初, 将自己或先帝的妃嫔中所谓“后宫无子者”发配出外婚嫁,但只限于美人以下,即所谓“世妇”之类。这个时期还保留有妃嫔殉葬的陋习,有些妃嫔往往被迫接受生祭而随死其做法十分残忍暴虐。
等级地位的差别和母以子贵,导致妃嫔们只有得到皇帝的宠幸或生子, 才能保住自己的地位,使自己的亲属享受荣华富贵,位子女得以封爵裂土甚至承继皇位。于是乎,妃嫔争宠夺位的斗争在深宫内不断演出媚道巫蛊,宫廷妒杀,在这个时期此起彼伏。最为突出的事例主要有:西汉吕戚之争,吕后竟将戚夫人宰割成“人彘”;西晋惠帝皇后贾南风,用戟掷后宫有孕妃嫔, 使胎儿随刃堕地;北魏胡太后恣行凶秽,毒死亲生儿子明帝等。这说明,宫闱之内实际上也是阴谋倾轧、争名夺分谋利之所。后宫的政治斗争往往牵连着外廷,都是围绕着皇权而起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