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王权的制约

我国的奴隶制国家是从部落制母胎中脱离出来的,不可避免地遗留着一些原始氏族社会的痕迹。作为专制国家的代表——王的权力还不能不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在逐步摆脱这些制约的同时,王权的专制程度也就得到相应的提高。

首先,王权受到宗法和原有地方势力的制约。夏商周三代基本上是建立在“天子立国,诸侯建家,卿置侧室”⑤的基础上的。据传说,“禹会诸侯于

① 《尚书·大禹谟》。

② 《尚书·甘誓》。

③ 《公羊传·庄公元年》。

④ 《说文解字》口部。

⑤ 《说文解字》人部。

⑥ 《尚书·武成》。

⑦ 《左传·宣公十四年》。

① 《左传·成公三年》。

④ 《左传·昭公四年》。

⑤ 《尚书·伊训》。

涂山,执玉帛者万国”⑥。“殷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至西周初年, “尚有千八百国”,以后诸侯相并,在西周后期还有“千二百国”①。从当时的政治来看,诸侯国对天子之国有拱卫、纳贡的义务,是天子的屏藩。然而, 这些诸侯国一旦毛羽丰盛,就必然会同天子之国相脱离,闹独立,一些较大的诸侯国还兼并邻近的小国,成为一方的霸主,商汤在灭夏以前,曾征伐了许多国家,在不断的战争中发展扩大,所以“夫汤以七十里之薄,兼桀之天下”②。周灭商同样是循着这样的途径,以百里之地,发展到“孟津之会”有800 诸侯依附。这种地方势力的不断发展,影响着王权的发挥。

由于原始氏族社会的残余普遍存在,盛行干部落制时代的民主制得到部分的保留,一些诸侯国君和宗族贵族对朝政拥有一定的参予权,这对王权的发挥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成其否”③。这样的君臣关系,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内限制着王权的发挥。虽然有些王搞“匹大专制”④来抵制诸侯的掣肘,但都没有取得成功。王与诸侯力量的消长,往往酿成当时重大的政治事变。

其次,王权受到贵族的限制。在夏商周三代还实行贵族议事制度。禹在征三苗时,“乃会群后,誓于师”⑤,启征有扈氏“乃召六卿”⑥。至商周之际,还盛行庶人议政制,从商王盘庚迁殷“命众悉至于庭”⑦,至春秋时的子产不毁乡校,都说明“谋及庶人”①仍然作为一种制度保留着,所以“无子乃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②。这样的制度不仅能制约王权的发挥,而且有时还威胁着王权的存在。夏太康失国是“为羿所逐,不得反国”③,商太甲被伊尹“放之于桐宫”④,周成王年少,周公旦“乃摄行政当国”,周厉王被逐,“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日‘共和’”⑤,都是由掌有实权而地位崇高的贵族来摄行王权。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⑥,君主的权力就相对受到压抑。

再次,王权还受到天地、祖先、鬼神等宗教信仰的限制。虽然王作为奴隶主阶级的最高代表,利用国家机器来控制宗教,使之为自己的统治服务, 但是,当时的宗教还没有完全与王权相融合,还处在与王平行、甚至仍高于王的位置。一旦有人将祖先、上帝搬出来,王有时还是不得不忍让三分。商

⑥ 《左传·哀公七年》。

① 《通典》卷 171《州郡一》。

② 《管子·轻重甲篇》。

③ 《左传·昭公二十年》。

④ 《国语·周语上》。

⑤ 《尚书·大禹谟》。

⑥ 《尚书·甘誓》。

⑦ 《尚书·盘庚》。

① 《尚书·洪范》。

② 《礼记·月令》。

③ 《史记》卷 2《夏本纪》注引《集解》。

④ 《史记》卷 3《殷本纪》。

⑤ 《史记》卷 4《周本纪》。

⑥ 《左传·襄公十四年》。

汤以夏桀“弃捐五帝之恩刑,推蹶三王之法籍”⑦,方以“有夏多罪,天命殛之”⑧为词进行征伐;商太甲则以“不遵汤法”,被“伊尹放之于桐宫”⑨; 周武王伐纣也以纣“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⑩作为兴兵的理由之一;周穆王将征犬戎,辅政贵族祭公谋父也是搬出“先王”之制来加以劝谏(11)。这在某些方面曾限制了王仅的发挥。可见,王权和神权之间,也是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甚至斗争的。当然,在这样的矛盾斗争中,王权也曾经取得过决定性的胜利。例如盘庚迁殷,部众们曾以祖制为阻,盘庚则以“今不承于古,罔知天命”为由,甚至威吓说:不肯听从我命令的人,“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 无俾易种于兹新邑”①,果断地迁了都。又如,武乙革囊射天,与天进行抗争。他们在与祖先、天的斗争中占据了优势,于是,“尔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②的理论逐渐形成,表面上推崇虚无飘渺的大,而实际上则是要听命于王一人,这已成为当时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