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产阶级维新派改革国家机关制度的倡议及其失败
戊戌时代的维新派代表着刚刚从官僚、地主、商人转化过来的中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其代表人物是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60 年代设立总
署、南北洋大臣以后几十年的历史,证明顽固派和洋务派赖以欺骗群众的自强运动是彻底破产了。经过中法战争、中日战争和第二次割地狂潮以后,民族危机更加严重,国内的阶级矛盾也更尖锐了。维新派要求改变这种现状。光绪二十四年(公元 1898 年),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争取到光绪帝的支持, 一度推行过改良主义的维新运动。
在康有为等改良主义者的政治纲领中也包含有改革政治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倡议。
康有为要求改行君主立宪政体,要求制定宪法,皇帝和人民同受宪法的约束。在《公车上书》中,他向光绪帝建议开武英殿,由全国各府、县每 10 万户选一个议郎,议郎的身份不受“已仕未仕”的限制,凡内外兴革大政或筹饷等事宜,经过议郎二分之一通过后。便可交各部执行。这实质上就是要求建立资产阶级国会性质的机构。他要求这个会议可以“上驳诏书,下达民词”,要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力。他还抄袭资产阶级国家的办法,要求实施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制度。国会掌立法权,法官独立负司法责任,行政则由责任政府担任,君主不具体执行政务。
除了立宪政体以外,他又提出设立制度局和法律、度支、学校、农、工、商、铁路、邮政、矿务、游会、陆军、海军等 12 局的主张,这些局是推行新政的机关。依照康有为等拟议的职权范围,大体相当于中央各部,他们打算以这些局组成类似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政府。另外,准备在地方上也设立民政局、民政分局等部门,负责推行新政;还要大办报馆以宣传维新政策,大办学会以集结力量和训练人才。维新派准备通过这一套机构来实现他们的政治理想。很显然,这套立宪政体,设立 12 局和地方上的民政局、报馆、学会等,都是和当时官制相对立的新制度和新办法,其最终目的是要取代某些旧的国家机关和旧的制度,改良上层建筑,以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康有为也深知,军机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各部差不多都是由顽固大臣紧紧掌握住的,加以这些机关已经积重难返,不可能指望利用它们作为推行新政的工具,必须对旧的国家机器进行一定程度的整顿,才能适应变法的需要。维新派一直主张撤销某些冗散机关,这个意见得到光绪皇帝的支持,曾下诏首先裁掉中央的詹事府、通政使司、光禄寺、鸿胪寺、大理寺等无事可办的衙门,将一些督、抚双全的省份的巡抚或总督,如湖北、广东、云南的巡抚及河东总督等也撤销了,他们还准备在更大的规模上改革国家机关制度。总的说,是企图通过改良主义的变法,在皇帝独断下改革某些弊政,把中国改造成为一个具有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以解决当时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但是由于他们只是致力于从上而下的活动,把主要力量放在争取皇帝和掌权大臣上面,不肯依靠广大的人民群众,不久便被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镇压下去,维新变法运动以失败告终。
这个阶段改革国家制度的倡议是变法运动最主要的内容之一。虽然这些倡议大多还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东西,没有多少被真正实施过,某些部分即使曾一度实施(如撤销一部分机关等),但随着运动的失败便马上被恢复回老的样子;不过在当时,企图以资产阶级式的国家机关来代替腐朽已极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制度,要求在一定程度内限制君权,应该承认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且,维新派改革国家机关制度的主张还有着相当的影响,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清王朝所搞的伪立宪、改官制等等,不少内容都是在形式上模仿了康梁的主张和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