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代四辅官制度的设立及其失败

所谓四辅官,是仿效古代设立三公四辅的传说设立的。据说周文王就设置过四辅官。朱元璋在宣布永远废除丞相制度后,便从古代的官制、官名中找依据,企图建立一种符合自己需要,有用而无害的辅政制度。

四辅官是在洪武十三年(公元 1380 年)九月设置的,时在宣布撤销中书省、永废丞相职任半年之后。朱元璋为决定设置四辅官,曾经“告太庙”和谕示全国,要求四辅官承担起“论道经邦、理阴阳、顺日时”的职责。其具体做法是,在全国挑选一些“学问该博,德行敦厚”、“善属文,勤慎好学”、“精通经籍”的“耆儒”、“宿儒”到中央朝廷来协助皇帝做一些具体工作, 诸如:“命吏部,凡郡县所举诸科贤才至京者,日引至端门庑下,令四辅官、谏院官与之论议,以观其才能。②”“命刑官听两造之辞,果有罪验,正以五刑。议定,然后入奏。既奏,录其所被之旨,送四辅官、谏院官,给事中覆核,无异,然后覆奏行之。有疑漱,则四辅官封驳之。”③可见,四辅官的职任主要在于协助皇帝复核诸如人事、司法等有关工作,当然,也要承担一些文书处理业务,参与研究一些指定的问题,有时也应召和皇亲“讲论治道”, 但从未受权直接处理任何重大的政务。朱元璋虽然在敕谕中也称四辅官等为“辅臣”①,“位列公侯都督之次”②,秩正三品,但实际上却是只责成他们办事而不予以任何实权,目的是严防四辅官制度重蹈中书省的覆辙。为此, 在人选上,主要是精选一些“高年笃厚”的人来充任。所谓“高年”,即大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所谓“笃厚”,即不必具备实际政治经验而又绝无政治野心。据历史记载,曾先后担任过四辅官的有王本、杜佑、龚◻、杜◻、赵民望、吴源、何显周、安然、李干等共九人,其中前七人均为“年高耆儒”, 是久处田间的老夫子。安然原为元末山东行省的左丞,人明以后担任过御史大夫,算是九人中唯一有行政经历的人;李干虽然在元末曾任翰林院编修, 但入明以后一直在原籍教书,基本上也是一个“着儒”特别是,以上九人中没有任何一人是与功臣勋旧集团有什么牵连的。在具体使用上,朱元璋又精

① 《明史》卷 137《安然传》。

③ 《明太祖实录》卷 135。

① 《明太祖实录》卷 133。

② 《皇明法传录》卷 7。

心设计出一套立足于防范的办法,那就是,“以四季均职于四辅”③,即以春、夏、秋、冬四季分名其官,春官只在春季任事,而且在春季三个月中,每月也只上班一旬,如其中的龚◻被任为春辅官,但春季三个月,每月只有下旬十日是他的班期④;又如杜佑,亦为春辅官,却是每月中旬十天才能视事⑤。这样人为地造成有间断地让官员们“一月内分司上中下旬”⑥办事的办法,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是仅见的。经过朱元璋这样独出心裁的驾驭控制,从各方面堵塞了四辅官制度的“弊端”,自然无虞于发生任何侵扰到皇权的可能。但与此同时,四辅官制度也就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必要性,因为这些老朽儒生们虽然无能进行颠覆,但也不能有效地起到辅理政务的作用。这些人不论在阅历上或精力上都难胜委任,有时还迂腐误事;再加以从制度上切断了工作的连续性,遇事不知前因后果,也难免产生许多原来可以避免的失误差错, 无法满足朱元璋的要求。不多久,便纷纷“引疾”、“致仕”、“以老还乡”, 或被“撤免”。洪武十五年(公元 1382 年)七月,朱元璋宣告撤销四辅官制度。这套制度存在的时间不到两年,是一次失败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