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位继承制度

皇位继承制度是历代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把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宝座,万世一系地传给自己的子孙,以“奉宗庙之重,统无穷之祚”①,乃是各朝各代最高统治者的共同心愿。“太子,天下之本,本一摇,天下振动”①,这关系到政权能否保持连续性和能否稳定的问题。因此。历代统治者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注意完善和健全皇位继承制度。

自“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王权继承原则形成以来,便成为确立君主继承人的法定标准。每当皇帝立嗣时,必首先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影响皇位继承的因素很多,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舍嫡立庶”、“舍长立幼”的现象屡有发生。

围绕着皇权形成的各种政治势力,都是借助于皇权而取得特权和地位的。由谁继承皇统,必然关系到各种政治势力的根本利益。因此,皇位继承无可避免地成为各种政治势力殊死角逐的中心。汉高祖刘邦宠幸戚夫人,欲改易太子,“大臣多争”,张良为太子刘盈请来商山四皓,这“四皓”实际上是一种坚决维护嫡长制的政治势力,他们从各方面论说不应改易太子,连一代枭雄的刘邦也无可奈何,长叹说,太子“羽翼已成,难动矣”,并且为威夫人作歌云:“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翼以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 又可奈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戚夫人且歌且舞,“歔欷流涕”②。因为有群臣的庇护,刘盈才得以保住嗣君的位置。在这个时期,权臣、外戚、宦官等势力无不为其政治利益而策立太子,扶立新主。这说明册立太子已经不完全是皇帝一人的家事,也不完全是依靠成规定章,而是关系到朝廷内外的政治形势和各种政治势力的消长。由于各种政治势力各有所亲,各有所属, 从而使“听哲妇之言,惑邪臣之说,溺宠废嫡,托付失所”③的事情时常发生, “定策帷帘,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成”④的事例屡有出现,欺君弄权、擅行废立的权臣,亦不乏其人,因争夺皇位而引起官闱喋血、朝臣分党甚至引发兵变政变的事例,充斥于从秦汉到魏晋的史册之中,凡此种种,都表明皇位继承问题实际上反映着极其复杂的政治背景和权力竞逐。

① 《魏书》卷 22《废太子恂传》。

① 《汉书》卷 43《叔孙通传》。

② 《汉书》卷 40《张良传》。

③ 《隋书》卷 2《高祖纪》。

④ 《后汉书》卷 10《皇后纪》。

册立太子是当时各种矛盾的集中点,正如清人赵翼所云:“立嫡建储,古今令典,乃时会迁流,有不可以常理论者”①。

从皇帝临终之前到新主即位之初这一段新旧交替的时间内,统治阶层内部往往会产生激烈的斗争,甚至引起动乱。诸皇子、权臣、后妃垂涎帝位者, 外戚、宦官思久专其政者,无不把这段时间作为争夺帝位和控制新主的大好时机。他们阴谋策划,制造混乱,从秦“胡亥诈立”,历经汉王莽篡权,东汉的太后、外戚、宦官等拥立幼主,魏代汉,晋代魏,西晋“八王之乱”, 南朝政权更替,北朝分裂割据直至隋代北周,各种政治势力的重新组合和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殊死斗争,大都是在新旧交替的关键时期发生的。封建统治者所津津乐道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为妻纲、君臣大义、上下恪守其道、各安其位的伦理道德,在权欲面前充分显示出其软弱和虚伪。

为了防范和消除在皇位继承上引发的祸乱,历代统治者也采取过一些措施。

首先,制定预立太子的制度。秦始皇没有预立太子,汉初一些大臣认为秦迅速覆亡的重要原因是“秦以不早定扶苏,胡亥诈立,自使灭祀”②。自汉以后,皇帝在位时就先指定好自己的继承人。为了政治的稳定和提高继承人的统治才能,在确定了继承人之后,还注意对继承人进行教育和培养,选定太子师、傅,设立东宫官属,在加强对太子进行文化知识和“治道”理论的培养的同时,还给太子一定的从政实践的机会,让他熟悉政情,并使东宫官成为太子的助手,一旦太子继位,这套班子可以很快转为新皇帝的重要亲信。

其次,铲除可能妨碍皇位继承的政治势力。有些帝王甚至采取过某些断然措施。如汉武帝刘彻欲立幼子刘弗陵为太子,又怕主少母壮,“女主骄蹇, 淫乱自恣,莫能禁”①,于是将其母赐死,然后再立太子。北魏道武帝拓跋嗣效法汉武帝,将明元帝拓跋嗣的生母赐死,并振振有词的说:“昔汉武帝将立其子而杀其母,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吾故远同汉武,为长久计”②。为了杜绝母后擅权的现象而杀戮嗣君生母的残忍行为,是以一套所谓奠安社稷、除隐患于未萌的政治理论作为依据的。这种做法,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并非一般皇帝所能采用,一般的做法是采用颁布明诏禁止母后干政的办法。如魏文帝曹丕曾下诏:“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③这种对母后和后族预作防范、严禁擅权的做法,历来被封建政论家奉为至理。

新主即位之际,与其共事的往往都是老一辈的文武大臣及皇族长辈,这些人无论从资历、权势和政治影响来说,都胜过新主,很难驾驭。汉高祖刘邦使太子将兵击英布,有人认为诸将与刘邦资历差不多,使太子将之,“无异使羊将狼”④。有些诸侯王“出入称警跸,私制拟于天子”⑤。这些功臣贵

① [清]赵翼:《廿二史劄记》卷 32。

② 《汉书》卷 43《叔孙通传》。

① 《资洽通鉴》卷 22《汉武帝后元元年(前 88)》。

② 《太平御览》卷 148《皇亲部》引《后魏书》。

③ 《三国志》卷 2《魏书·文帝纪》。

④ 《汉书》卷 40《张良传》。

⑤ 《资洽通鉴》卷 14《汉文帝前三年(前 177)》。

戚往往从政权的支柱转化为颠覆政权的力量,变成危及统治的心腹之患。对此,有些帝王采取诛戮的方法,一再造成屠戮功臣、诛灭亲藩的历史悲剧: 有些帝王则采取选择重臣以“托孤”的方法,让他们尽心辅佐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