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融出资金的形式
企业在具有暂时闲置资金时。可以根据闲置资金的性质、资金闲置期限的长短,采用各种不同的形式融出资金,主要可有下列几种资金融出形式。
(一)存款。
存款这种形式是企业把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形成企业在银行的存款,从而把资金融通给银行,由银行进行统一运用。企业要随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以及用于各项费用支出的货币准备金,存于结算帐户,形成结算户存款;而具有各项专门用途的闲置资金,则存于专用基金帐户,形成各项专用基金存款;专用基金尚可按照闲置期限长短,分别存干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通过存款形式进行的资金融出,其融出对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我国银行属于国家银行,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筹集资金和分配资金,拥有的资金量大,信誉好,存款具有极大安全性;加以存款一般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提取,也具有较强流动性,当然定期存款只有到期才能支取, 流动性较差;但企业在银行的存款,只能按国家规定利率获得利息,从盈利性来看,不如其他融出形式。
(二)委托性融出。
委托性资金融出是指拥有闲置资金的企业把资金委托给信托机构,按照指定的单位和用途,向需要资金的企业融出资金。这种资金融出方式,其实质是企业向其他企业融出资金,但它又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具体办理,金融中介机构收取一定手续费。委托性融出主要是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横向资金融通的要求融出资金,金融中介机构办理具体手续,并负责进行管理和监督。这种融出资金的方式,因为金融中介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资金具有较大安全性,并且融出资金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存款,可以获得较多收益, 但委托性资金融出,其期限比较长,资金融出后,必须到期才能收回,因此, 资金流动性较差。
(三)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企业购买有价证券进行投资的资金融通活动。企业通过证券投资,融出一部分闲置资金,把资金提交给证券发行单位使用,有价证券成为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企业以证券投资方式融出资金,关键在于选择证券种类,一般他说,投资于政府债券,资金拥有较大安全性,但利率较低, 收益较少,盈利性较差;投资于股票和公司债券,则收益较多,盈利性较强, 但其承担风险较大。至于各种证券的流动性,要取决于各种证券的供求关系和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在金融市场较为发达情况下,供不应求的有价证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为拥有这种证券的企业,随时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变现,证券转化为现款;供过于求的有价证券流动性较差,它难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变现。从我国具体情况来看,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市场机制极不完善,特别是作为转让和流通的二级市场,开放时日尚短,证券转化为现款较为困难,证券流动性普遍较差。因此,我国企业通过证券投资融出资金的情况较少,融出规模也极小。
(四)企业拆放融出。
这是指企业之间互为拆借资金,对于借入资金的企业,属于资金融入范围,补充其资金不足;对于借出资金的企业,则是融出资金,充分运用其暂时闲置的资金。这种资金融出方式是企业双方财务部门达成协议,直接进行借贷。企业拆放的资金融出方式,利率由双方协商决定,通常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融出资金的企业可以获得较多收益,具有较高的盈利性,但风险性和流动性都较差。特别是在我国具体情况下,各种法制尚不健全,由此更加大资金拆放风险性,且这种资金融出方式,导致资金使用过于分散。借贷缺乏相应规范,不利于中央银行金融宏观控制。因此,我国企业应尽量避免采用这种方式融出资金。
(五)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资金融通的重要方式,利用商业信用可以融入资金,也可以融出资金。因此,商业信用是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融出资金的重要渠道。企业利用商业信用融出资金,一定要注意商业信用票据化,以商业票据来保证自己的债权,切忌采用口头交易和挂帐的方法,否则则会在法律上难以保证资金融出的权益。通过商业信用融出资金,由于有票据作为债权保证,具有较强安全性,加以票据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以及提请银行贴现,随时可以转化为现款,资金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但这种资金融出方式,虽然可以适当提高商品价格,以获得融资收益,但有其一定限度,在一般情况下,收益不会很多,盈利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