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现金出纳业务
一、现全收付的原则
(一)钱帐分管,双人临柜。
钱帐分管是指出纳管钱,会计管帐,不能一个人既做会计又当出纳,既管钱又管账,钱帐不得一人兼管。双人临柜则是在对外营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坐柜办理业务,严禁单人临柜。银行坚持钱帐分管,双人临柜的原则,有利于严密现金收付和保管的手续,便于相互监督,既可加强现金收付的复核,提高出纳工作质量,避免发生差错,又可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有利于安全保
(二)收款复点,付款复核。
收款复点,付款复核是指银行现金收付必须要经过两人情点,以保证准确无误。银行出纳收款与企业不同,交款单位多、金额大、时间集中,钞票种类多,每收一笔款项,既要分清每种票券,又要挑剔损伤票市;既要迅速清点,又要准确无误。在时间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如果收进钞票不及时当面复点。就不能及时发现顾客交来款项中的差错,难以保证准确。在付出款项时,银行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款项不能支付,以维护财经纪律; 同时在付款时必须保证准确,付款要经过配款员配款,复核员复核后才能付出。如果付款不经过复核,则可能发生多付或少付的问题。银行把不准确的钞票付给顾客,便会影响银行信誉,引起矛盾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
(三)先收款项,再行记帐。
银行在收入现金时,应对收进的款项完全收点清楚,并与凭证所写金额核对无误后,才能记帐,以表示现金收款结束,把凭证回单退回顾客。如果先记帐,在清点现金时发现不符,而单位往往会要求按实际金额重新填写交款凭证,这样银行就要改帐,而且容易引起顾客误解,因此,现金收付必须坚持先收款项,再行记帐的原则。
(四)一笔一清,责任分明。
银行在收入现金时,必须做到一笔一清,一笔款项没有全部点对,没有和交款凭证金额核对相符时,不得在凭证上盖收讫章。正在清点的收入款项不得与内部款项混淆,一人不得同时收两份款。在付款时必须叫号,收回对号单和铜牌,问清取款人姓名、金额,在和凭证上金额相符后,才能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