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的中央银行

一、我国中央银行的性质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其性质可概括为: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货币发行银行;银行中的银行。

(一)中央银行是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

在社会主义时期,社会主义国家本身具有组织经济和管理经济的职能, 国家要组织经济和管理经济,必须要有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具体贯彻和执行。国家要组织和调节全国的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则需设立相应的金融管理部门。中央银行就是这样的管理机构,它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管理和调节来看,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国家需要运用有关金融手段,以引导资金流向,调节企业利润。这种调节作用具体是通过各专业银行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的,但是,如何使专业银行的调节活动适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则要通过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节活动予以实现,因此,中央银行作为国家机关的管理和调节功能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活动。

从对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管理和调节来看,由于货币信用活动由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势必造成贷款投放和货币供应的分散,导致贷款规模过大,货币供应量过多,这就需要对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以确保贷款规模和货币供应适应生产和流通的需要,保证市场和物价的稳定,这在客观上就需要有一个金融机构作为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部门,以便在宏观上进行控制和调节。中央银行作为国家管理全国金融活动的国家机关,便承担金融宏观控制和调节的任务,并通过各种经济和行政手段,调节各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引导资金流向,使之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中央银行是货币发行银行。

流通中货币量是通过银行信用渠道投入流通的,但并不是任何银行都具有货币发行权,在我国货币发行集中于中央,只有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才具有货币发行权,其他任何银行和金融机构都无权发行货币。因此, 中央银行是我国的货币发行银行,它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流通过程对货币的需要,按照一定程序,有计划地发行货币。同时,中央银行要负责调节货币流通,组织货币投放和回笼,并根据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要求, 采取扩张货币或紧缩货币的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确保货币流通稳定。

(三)我国中央银行是银行中的银行。

我国中央银行不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办理存贷款业务,但中央银行要为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要存入中央银行,形成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在资金周转困难时,中央银行根据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可以提供计划内贷款和临时贷款;此外,中央银行还要为各专业银行组织清算等。因此,中央银行虽然不对企业、单位和个人,但要对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还具有银行的特征, 它是为专业银行服务的银行中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