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是指银行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现金库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令和制度。为了控制和调节现金流通,国家授权各专业银行作为现金管理的执行机关,它有权对各单位的现金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我国现金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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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帐户,其现金收入除保留核定的现金限额以内的库存现金外,其他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自行保存,银行要对单位的现金收支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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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现金使用范围。从总体上说,凡是与居民个人有关的货币收支, 都可以使用现金;而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小额零星开支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其具体使用范围为:支付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
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 核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单位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国家对实行现金管理单位核定现金库存的最高额度。各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以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为限。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零星开支。
4 . 规定单位现金交存银行的期限。各单位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当天送存若确有困难,可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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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坐支现金。坐支现金是指有现金收入的单位,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做法,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单位坐支现金。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则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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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采购资金的现金支出。各单位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把款项汇往采购地点,在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帐户,由银行监督支付,一般不准自带现金。如果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 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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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以转帐方式支付,如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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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则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二)现金管理的意义。
现金管理是国家重要的法令和制度,银行认真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对于发展国民经济和稳定货币流通具有重要意义。
1.现金管理保证银行成为全国现金出纳中心,有利于银行组织和调节现金流通。现金管理规定现金使用范围,除对个人的现金支付以外,其他的货币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按规定允许保存用于零星开支的短期使用现金外,其余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单位需用现金,必须从银行提取,或委托银行支付。这就保证了现金以银行为中心进行流通,从而使国家通过银行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和调节现金的投放和回笼,促进社会购买力与商品供应量相平衡。
2。现金管理有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节约流通费用。现金管理决定企业、单位的现金收付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这就可以使分散于各单位的闲散货币资金及时集中于银行,增加信贷资金来源;同时,现金管理规定企业、单位间的大额货币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这样,便把现金的使用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减少现金发行和流通,有利于节约流通费用,减少社会劳动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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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现金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购买任何商品。往往成为经济犯罪追求的对象。银行通过现金管理,可以加强现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利于同经济犯罪作斗争,及时发现问题和堵塞漏洞,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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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有利于发挥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反映和监督作用。现金管理保证企业现金收支集中于银行,银行通过现金收付活动。能及时反映和监督企业和国民经济活动。同时,现金管理促使企业和国民经济的主要货币往来只能通过银行转帐结算,而转帐结算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结算过程在银行内部进行,这样,银行通过执行现金管理,并结合执行国家对信贷与结算的有关规定。使大部分信贷收支,现金收支和转帐收支都集中于银行,通过银行帐户货币收支动态,可以全面、及时地反映企业和国民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