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银行信托的代理业务

银行信托的代理业务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代理人身份,代为办理委托者指定的经济事务。信托机构办理的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内容。

(一)信用签证业务。

信用签证是信托部门向客户提供的一种信用保证业务,即信托部门为付款单位提供担保。根据担保的不同性质,信用签证可分为以下种类:

(1)监督付款。这是指信托机构负责监督购销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监督供货单位按时发货,购货单位及时付款。(2)保证付款。这种信用担保不仅要监督购货单位及时付款,而且在其支付能力不足时,信托机构要负责按扣款顺序执行扣款,或发放贷款,以保证货款的支付。

  1. 交纳保证金。这种担保要求付款单位需将部分或全部货款以保证金形式存入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

  2. 投标签证。这是对一些工程项目和设备订货的投标,信托机构可根据客户的申请,对投标单位的资金、技术和信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提供信用签证。

(二)代理有价证券业务。

这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发行或买卖股票、债券的有关活动。包括代客户发行股票、债券,代理发放股息、债息和红利;代理买卖有价证券;代客户办理股票的过户手续等。

代理客户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必须经中央银行批准,列入地方集资计划; 如为固定资产投资而发行股票和债券,还应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信托机构代理有价证券业务,一般按代理证券业务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

费。

(三)代理收付款项。

这是指信托部门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合法依据的款项收付事宜。委托人在委托信托部门代理收付款项时,双方应签订代理收付协议。代收款项,需待款项收妥后,才能转交委托单位;代付款项,委托单位需将款项事先交存信托机构。信托机构代理收付款项,不负责双方的任何经济纠纷。代理手续费应根据代理收付的金额,笔数,由双方协商计收。

(四)代理催收欠款。

这是指信托机构接受收款单位的委托,代理催收被付款单位无理拖欠的款项。企业单位在委托信托部门催收款项时,应提供有关的商品交易合同、货物运单及有关资料,双方签订催收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催收款项仍无法收回或没有达成还款协议,代理催款协议即告结束。

催收欠款的手续费,一般应分两次计收。在信托部门受理催业业务时, 收取一定数额的业务手续费,无论欠款收回与否,手续费都不予以退还。在催收款项收妥后,按收回欠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五)代理保管业务。

这是指信托机构利用设置的保管箱、库,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保管各种贵重物品或有价证券的业务。信托机构的代理保管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 露封保管。这是指客户将委托保管的财物,当面点交给信托机构收存,并不予以加封,保管期满后,信托机构当面点还原数财物。这类保管业务适用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2. 密封代保管。这是客户不愿公开或难以当面检点、鉴别的代保管物品,主要用于金银珠宝、珍贵文物、契约文件等物品的保管,客户可先将委托保管的物品妥为密封,然后交信托部门代为保管,在保管期间,信托部门不得开启代保管的物品,保管期满后,原封原物交还客户;

  3. 出租保管箱。这是信托机构置备的各种规格保管箱,安置在特设的保管库内,供客户选择租用,租用人在保证不利用保管库进行违法活动和存放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条件下,可以在保管箱内自由存放各种物品,这种代保管业务,对客户较为方便。

(六)代理买卖房地产。

凡需出售或购买房地产的客户,可以委托信托部门代为物色适当的卖主或买主,买卖成交后,信托部门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可代为办理登记过户。如果买主购买土地后准备建筑房屋,信托部门还可代为办理建筑设计、工程概算,监督施工等事项。

(七)代理会计事务。

这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各种经济组织的委托,代为办理某些财务会计方面的事项。如受托制定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受托审核、检查、清理财务、会计方面的帐目、报表;协助委托人建立会计帐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代委托人培训财会工作人员等。

(八)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是信托部门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委托,代为办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

(九)咨询业务。

这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以其专门的知识、技术。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为委托人提供有关市场、客户、证券等有关情况的信息,解答疑难问题,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提供决策依据的一种服务性业务。目前银行信托机构开办的咨询业务主要包括下列方面:(1)资信调查。这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对指定的企业进行经营能力、信用状况、支付能力等方面的信用调查。

(2)商情咨询。这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对某项产品的市场供求状况, 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预测。(3)专项咨询。这是对客户指定的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论证。

  1. 投资咨询。信托机构接受投资单位的委托,对投资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市场调查,以及进行投资机会、投资效益的分析和评价。

  2. 金融咨询。这是接受委托对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进行发行时机、价格、种类等方面的咨询,介绍发行办法、章程,以及国家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等。(6)法规咨询。这是向企业介绍财政、金融、税收、经济合同等有关法规和制度。

(7)介绍客户。这是指信托机构代企业介绍和联系业务对象、合资或兼并对象,协助洽谈业务,促进达成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