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流通规律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
一、货币流通规律
货币流通规律通常又称为流通中货币必要量规律。它表明在一定时期内,为保证生产和流通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货币量,以及决定货币必要量的因素。
货币必要量和货币流通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货币必要量是指流通过程对货币的客观需要量,它是客观性质的量,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货币流通量则是流通中实际存在的货币数量,通常又称为货币供应量。实际存在的货币流通量一般并不等于货币必要量,为了保证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相适应,首先需要掌握流通过程对货币的需要量,以便控制货币供应,这就需要通过货币流通规律予以解决。
马克思在揭示货币流通规律时指出,流通中货币必要量取决于下列三个因素:待实现的商品总量、单位商品价格和单位货币流通速度。待实现的商品总量与单位商品价格的乘积,则是一定时期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单位货币流通速度是指同一单位货币在计划期内媒介商品交易的次数。
货币流通规律用公式则可表示为:
流通中货 = 待实现商品总量× 商品价格水平
币必要量
货币平均流通速度
= 待实现商品价格总额货币平均流通速度
从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流通过程对货币的需要量与待实现商品总量、商品价格水平成正比。提供给市场的商品数量越多,商品价格水平越高,则流通过程对货币的需要量越多。因为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首先要销售商品,以换取货币,然后用货币再购买商品,因此, 商品数量越多,价格越高,作为媒介手段的货币量自然越多;同时,流通过程对货币的需要量与货币的流通速度成反比,货币流通速度越快,流通所需货币量越少,因为商品经过流通过程则会退出流通,进入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而货币继续停留在流通中,再次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在一定时期内, 货币流通速度越快,表明单位货币媒介商品的次数越多,一定量的商品交换所需要的货币量则越少。马克思曾经说过,金的流通速度可以代替金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