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外汇贷款
一、外汇贷款的特点
外汇贷款是银行直接以外汇形态发放的贷款,属于银行外汇业务范围。银行通过信用活动,从国内外筹集外汇资金,按照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贷放给需要外汇资金的企业,支持企业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促进经济发展。
由于外汇贷款直接贷款的是外汇,因此,它不同于其他各种人民币贷款, 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外汇贷款是借外汇还外汇。
银行发放外汇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国内外吸收的外汇存款,以及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借款。银行等集的外汇资金需要用外汇归还,因此,银行在国内发放外汇贷款,则要求借款单位归还外汇。外汇贷款的这一特点决定借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必须是有外汇收入或外汇来源的单位。具备这种条件的单位主要是:(1)生产出口商品,具有外汇收入的单位;(2)通过提供劳务,能直接或间接创造外汇收入的单位,如远洋运输公司、民航局等;(3) 本单位不创造外汇,但有外汇来源可以归还贷款的单位,如国家同意拨付外汇等。
(二)外汇贷款实行浮动利率和优惠利率。
外汇贷款的资金来源有相当大部分来自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借款,而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则要随着国际经济形势和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经常波动, 这就决定外汇贷款不能像国内人民币贷款那样实行固定利率,而是根据其资金来源和资金成本的变化,实行浮动利率,定期调整公布。但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较高,考虑到我国企业的承受能力,以及更好发挥信用经济杠杆作用的要求,在实行浮动利率的同时.对部分贷款项目还实行优惠利率,以支持其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三)从批准贷款到使用贷款的时间较长。
由于借款单位要等贷款批准后,才能通过外贸部门或对外机构与外商签订订货合同,外商按订货合同安排生产,等进口物资到货后,才能使用贷款支付货款,这个过程一般要经历相当长时间。因此,银行对于金额较大的外汇贷款,在签订借款契约后,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计划用款,银行要收取一定比例承担费,以弥补银行因临时调度资金所造成的损失。
(四)使用外汇贷款视同利用外资,可以同样享受某些优惠待遇,如减免进口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