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金融资产在无损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从银行贷款来看, 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来自于各项负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活期存款,存款人随时需要提取,这就要求银行在融通资金时必须考虑流动性原则,确保银行金融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以便应付提取存款的需要。如果银行在融通资金时忽视了流动性原则,资产变现能力很差,资金被企业长期占用,到期不能收回。则可能出现存款不能保证提取的情况,银行信誉就会遭到破坏, 出现挤提存款风潮,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银行在进行资金融通时, 必须把资金流动性放在重要地位;同时,银行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企业生产发展,扩大商品流通,当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急需某些资金时,会迫切要求银行增加贷款投放,这也要求银行资产保持较高的流动性,以便及时解决企业某些急需的资金需要,否则便会削弱银行支持生产和流通、调节经济的能力。

影响银行资产流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

  1. 银行资产分布不合理,流动性高的资产过少,现金准备不足;

  2. 存款和贷款的期限不相适应,活期存款多而短期贷款少;

  3. 对借款人的信用分析失误,由于各种原因,贷款被企业长期占用,

    不能按期收回,致使现金准备不足。上述因素都直接影响银行资产的流动性, 不利于信贷资金正常运转。

为了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银行在资金分配结构上,除要适应经济结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资金流动性的要求,设立一级准备和二级准备。所谓一级准备是现金准备,它具有最强的流动性,随时可用于支付,其内容包括: 银行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以及在其他银行的同业存款: 所谓二级准备是指银行持有的短期有价证券,一般包括一年以内到期的流动性较高的债券和票据,它可以随时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变现,或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转换为现金资产,因此,它也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此外。银行在融通资金时,既要注意存贷款期限的对称和贷款期限分配的合理,又要提高贷款的质量,避免和减少贷款失误,防止信贷资金沉淀,确保按期收回贷款。

从企业间的资金融通来看,它也要求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因为企业资金融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闲置时间较短,在经过短期闲置以后,即要用于购买商品,这就决定企业融通资金的期限不宜过长,以防长期被束缚在应收款项目上,影响再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企业资金融通通常有下列三种情况:

一是企业在银行的存款,这是企业通过存款形式,把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提供给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使用。企业在银行的存款,主要是活期存款, 随时可以动用,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此外,在专用基金存款中,也有少量的定期存款,这部分存款期限固定,流动性较差,但定期存款的利率较高,可以获得较多的收益。为此则要求企业应根据闲置资金的性质,及其闲置时间

的长短,合理确定存款期限。

二是企业间通过商业信用方式融通资金,即企业通过赊销商品,预付货款和定金等方式,把一部分资金提供给其他企业使用,这种资金融通一般期限较短,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为利用商业信用融通资金,通常需要借助于商业票据进行,商业票据属于短期资金融通工具,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凭票据收回资金;同时,在我国票据还可通过“背书”进行转让和流通,或用票据向银行提请贴现,这样,在企业需要资金时,随时可以通过转让和贴现转变为现款,所以,它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三是企业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进行投资,把一部分资金提供给证券发行单位使用,从而使企业的一部分资金占用在金融资产上。这种证券投资的资金融通,从表面上看,资金占用期限较长,因为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属于长期资金融通工具,由此所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融出以后,股票没有偿还期,要通过相当长时间的股息和利润分红收入逐步流回;债券虽然具有偿还性,也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还本付息,资金会长期束缚在这些金融资产上。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和转让,企业虽然把资金投资于长期金融资产上,但在需要资金时,却可以随时出售持有的有价证券,使之转变为现款, 因此,这种资金融通也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资金融通的流动性要取决于企业所投资的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又取决于有价证券的质量,最终则要取决于证券发行者的信誉、经济实力,以及证券的收益,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这方面资金融通时,必须要从资金流动性的要求出发,有选择地把资金投资于质量较高、流动性较强的有价证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