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券投资与证券投机

证券投资与证券投机是两个不同概念,不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那种把证券买卖看作就是证券投机的观点是错误的,它们之间具有本质区别,具体表现为下列方面:

(一)证券投资与证券投机的资金投向不同。

在确定资金投向时,证券投资要考虑宏观经济效益和微观经济效益,并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因此,证券投资的资金投向通常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相一致,资金投向的重点,则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支持财政,促进财政收支平衡;通过有选择地购买债券和股票,把资金投向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和市场紧俏的短线产品,支持生产发展,扩大商品流通。金融投机的资金投向与证券投资的要求完全不同,它利用证券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差异牟取暴利。因此,金融投机的资金投向是不考虑发展生产和商品流通需要的,资金始终占用在证券不断交易的过程中,只要某种证券能够升值,并获取高利, 资金就会流向该种证券。升值并能获取高列的证券,往往不是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和市场紧俏的短线产品,甚至有的证券是与商业投机相联系的,所以, 金融投机不利于国民经济阶调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支持投机倒把、违法乱纪等不法行为。

(二)证券投资与证券投机的获利程度不同。

证券投资的收益以社会平均利润率为基础,属于正常收益的范围;而证券投机则是以获取暴利为最终目的,它不满足于一般的利息或股息、分红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证券行市(价格)的变动,从中牟取暴利。在证券流通过程中,各种证券的供求关系不同,其行市有很大差别,某些证券供不应求。行市上升,也有些证券供过于求,行市下跌,证券投机就是在行市下降时购进证券,在行市上升时.再抛售证券,有的甚至操纵证券市场,人为造成某些证券供求关系变化,引起证券行市下降或上升,以取得非法利润。证券投机的利润远远超出社会平均利润,它是在损害其他企业或证券持有音利益的基础上所得到的不正常收益,会造成证券市场混乱,影响国民经济发展。

(三)证券投资和证券投机所承担的风险不同。

证券投资和证券投机都具有一定风险性,但由于其资金投向不同,所承担风险具有很大差别,证券投资着重投资于同生产及商品流通有关的证券, 其风险性与证券投机相比较则小得多;证券投机以商业投机为基础,往往脱离生产和商品流通,风险性较大,资金容易遭受损失。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证券投资与证券投机往往结合在一起,银行证券

投资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证券投资便会转化为证券投机,使大量银行资金占用在投机买卖上,给经济带来不利影响。从我国具体情况来青,证券投资刚起步,其目的是为了支持经济发展,再加以证券较少。证券市场机制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证券投机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完善,流通中证券将会越来越多,出现证券投机的可能性增大,因此,银行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应充分考虑这一问题,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证券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