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党内部权力的转移

工党基层组织的发展也牵涉到另一种微妙的权力转移。在 1918 年甚至稍后的一段时期,工党的基层组织,不管以什么名称出现,其基础都是各业理事会。随着形势的发展,总部认为有必要使这些组织正式成为工党的基层组织。虽然 1911 年年会多少给了工党总部一些处理地方机构的自主权,但总部一直没有充分行使这种权力,因为地方各种力量的平衡关系使总部几乎不可能行使权力。在伦敦与纽卡斯尔等地,各业理事会原是那些地区劳工力量的唯一代表,而现在工党要从政治上将其纳入自己的轨道,理所当然地引起了它们的反对,任何权力的移交都必然会产生痛苦。伦敦的各业理事会为了它们失去的特权,不仅公开表示它们对全国执行委员会的敌意,而且长期拒绝向伦敦工党提供应交纳的经费。纽卡斯尔的各业理事会甚至在 1913 年 11 月

① Ibid.P.20.

② R.Mckibbin,op.cit.P.27.

决定退出工党。①其它地区情况稍好一些,各业理事会决定向总部投降。但各地的权力移交并不顺利,总部虽然发布了许多指示,但这种转移多半落实在纸上,而不是行动上。真正的权力移交直到 1918 年后才确定下来。因此,在

1914 年前,工党实行了一种妥协性的政策,让各业理事会分享了很多理应属于各地劳工代表委员会的权力,条件是它们必须严肃地承担自己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