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

约翰·洛克是著名的思想家。在哲学上,他是个感觉论者。在政治思想上,他以社会契约论解释国家的起源,主张立宪君主制和三权分立。他的政治学说,后来成为辉格派的思想基础。

洛克的父亲是个法学家,曾在克伦威尔的军队里工作。洛克年青时曾在牛津大学学习哲学和古典语言,后研究政治理论。洛克生活在 1632 年至 1704

年,“在他一生的 72 年之中,他看到了当时在思想界、科学界,以及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所发生的远比他的祖辈们的时代更为深远、更为迅速的变化。同时,这也是在英国比世界任何别的地区变化得更为剧烈的时代。”④他在1667 年至 1675 年和 1679 年至 1682 年间先后和当时的重要政治家萨夫茨伯

里伯爵两度共事,以后又在 1694 年至 1700 年和政府主要政治家苏默尔恩共

事。这些对洛克的思想发展都发生了影响,从 80 年代初开始发表关于政治的论文。①1690 年,他出版了《关于政府的两篇论文》一书。书中批判了菲尔默在《家长论》一书中所鼓吹的君权神授说。菲尔默将君主的权力追溯到《圣经》中的亚当,声称亚当是从上帝那里得到对人及财产的统治权和所有权的, 因而君主的权力来源于神,君主的专制是合理的、不可违抗的。②菲尔默的书1680 年出版后,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它是那些“自觉的和不自觉的愚昧

① S.B.Liljegrem(ed):James Harrington’s Oceana ,1924,P.135.

② R.H.Tawney:Harrington’s Interpretation of his Age ,Proceedings of theBritish Academy,No.27,1941.

③ R.C.Richardson,The Debate on the English Revolution1977,PP.13—15,89—90.L.Stone:The Causes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1979,PP.38—39.

④ H.R.Fox Bonrne:The Life of John Locke,1876,Vol.Ⅰ.P.466,Vol,Ⅱ,P.166.J.Locke: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ed.by.P.Laslett,1988.P.16.

① H.R.Fox Bourne,The Life of John Locke,1876,Vol.I,P.466,Vol.Ⅱ,P.166.

② P.Laslett(ed),PatriarchaandOtherPoliticalWorksofSir Robert Filmer,1949,P.48.参见本节“复辟时期的思想逆流”。

和偏见的撰述者的思想源泉。”③洛克在《关于政府的两篇论文》的第一部分中,④针对菲尔默的封建专制理论进行了批判。

另外,洛克还批判了霍布斯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国家最高权力的理论。洛克认为财产最初是人类在自然状态中用劳动创造出来的。那时国家还未出现,人们都处于自由、平等的状态中,并且享有自己的私有财产。但由于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互相争夺,没有判断是非的标准和法律,为了牢固地保卫这些自由、平等的权利和私有财产,就互相缔结契约,建立国家。⑤国家的任务就是要保卫人们从一开始就具有的天赋的生存权、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这也是国家君主的主要职责。对洛克来说,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权不受君主的侵犯应受到特别重视。⑥如果君主不履行契约的有关规定,人民有权不服从他。①君主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也就是说,应该建立立宪君主制度。

关于洛克思想的评价,以前学术界一向认为,它是资产阶级和贵族政治思想的集中反映,是 1688 年资产阶级和贵族政治妥协的产物。但近年来,有的学者根据对洛克的私人文件和资料的分析研究,认为洛克的《关于政府的两篇论文》“实际显示出它是要求进行一次革命,而不是为了对已发生的革命的合理性的辩护”。②

洛克的学说,不仅对以后英国政治发展为立宪君主制的建立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而且对英国和法国思想界也发生了重要影响。

③ Ibid.P.41.

④ J.Locke,Two Treaties of Government,ed.by P.Laslett,1988,PP.141—263.

⑤ Ibid.PP.344—345.洛克:《政府论》,中译本,下册,第 77—78 页。

⑥ J.W.Gough,John Locke’s Political Philosophy ,1950,PP.90—92.J.Dunn,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John Locke,1969,PP.120—147.

① J.Locke,op,cit.PP.398—420.洛克:《政府论》,中译本,下册,第 133—136 页。

② J.Locke,op cit,P.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