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司的衰落和资产阶级改革派

40 年代中期蓬勃发展的宪章派土地公司现在也到了最后阶段。土地公司经营不佳,管理不善,财务收支混乱,此外,它没有经过正式登记,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对宪章派土地公司的怀疑、嘲笑和攻击接踵而来。5 月 24 日,下院决定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调查宪章派土地公司的业务。经过

调查,该委员会在 6 月和 7 月提出了 5 份调查报告,认为土地公司的文件和簿册极不完善,财政情况不佳,应授权有关方面结束这一公司的业务。议会特别委员会的报告发表以后,土地公司的活动仍持续了 3 年,但那只不过是微弱的尾声。②

肯宁顿公地请愿的失败,加快了一些宪章派和中等阶级妥协的步伐。请愿失败的第 2 天,经李奇提议,宪章派国民公会通过了一项反对把中等阶级

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任何攻击的决议。1848 年 3 月 22 日,在伦敦建立了“人民宪章同盟”。参加者有几百人,其中包括库帕、沃森、赫瑟林顿及林顿。以后,资产阶级激进派分子普雷斯,议员布赖特、科布登、休谟等人也加入了这组织。法国二月革命后,洛维特提出了一项和资产阶级激进派联合的计划,并在 4 月 8 日成立了“人民联盟”,这个组织的很多成员同时也是“人民宪章同盟”的成员。③

1848 年春,布莱特和科布登发起“小宪章”运动。他们提出的纲领被称

为“小宪章”,它删改了“人民宪章”的 3 项内容,用户主选举权取代普选

权,用 3 年召开一次议会代替每年召开一次议会。他们希望在修改人民宪章

① D.Godway,LondonChartism1838—1848,1982,P.76.

① J.T.Ward,Chartism,P.210.

② A.Hadfield,The Chartist Land Company,1970,PP.51—64.

③ Royle,Chartism,1980,P.45;J.West,op.cit.P.259.

的基础上和政府达到政治妥协。休谟还在下院提出五项动议,建议把选举权扩大到户主。休谟在议会中的活动失败以后,他们转向工人阶级寻求支持。1849 年 1 月 29 日,这批资产阶级改革派成立了“全国议会和财政改革协会”。

①他们的活动得到了宪章运动右翼的响应。奥康诺和全国宪章协会执委会委员

克拉克以及雷诺兹、麦格拉斯和霍利约克随后都表示支持休谟派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