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请愿书

1839 年 6 月 14 日,资产阶级激进派议员托马斯·阿特伍德受宪章派委

托在下院提出国民请愿书,并通过一读,交付印成议会文件。二读将于 7 月

12 日在下院进行并付之表决。经代表一致同意宪章派国民大会迁回伦敦等待表决结果。7 月 12 日,阿特伍德在下院提出二读的动议,并作了长篇演说。阿特伍德描述了工人阶级的悲惨状况,斥责了寡头政治,但他把罪恶的原因归结为金币流通。他回顾了请愿的历史,认为伯明翰是这次请愿的发起地。他力图表明,在请愿书上签名的都是工人阶级中有文化的优秀分子,而不是资产者所痛恨的、企图触犯法律的流氓、盗贼和声名狼藉的歹徒,借以平息

① London Democracy,June 1,1839.

② M.Hovell,Chartist Movement,P.150.

③ R.M.Postgate(ed),Revolution,PP.126—127.

资产阶级议员对工人阶级的恐惧不安。他指出英国重商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认为必须实行符合工业家利益的改革。他要求议会批准请愿书,如果不能批准普选权、每年召开一次议会,那么批准户主选举权和 3 年召开一次议会也好。他在宣读请愿书后补充说,他反对采取任何合法方式以外的方式来达到目的。①

由阿特伍德提交议会讨论的“全国请愿书”由伯明翰政治同盟成员道格拉斯起草,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激进派妥协的产物。它没有写进《人民宪章》包含的全部六项要求,它在为工人的利益呼吁的同时,也要求保护工业资本的利益。下院对全国请愿书进行了表决,以 235 票对 46 票否决了请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