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机制的改革
随着现代文官制度的建立,议会机制的改革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从 70 年代起,内阁地位逐渐增强,权力重心发生位移,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议会至上的原则逐渐被内阁至上的原则所取代。其最重要的标志是1875 年狄斯雷利购买苏伊士运河股票事件,内阁越过议会,在如此重要的问题上采取独自行动,这在英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①这是政党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新产生的各个利益集团不断施加压力,要求把众多的提案转变为法律,极大地增加了议会的工作量,使它处在无法应付日常事务的窘境之中。通常议会每周用两天时间讨论政府事务,在新的形势下这远远不够。
然而,这些麻烦毕竟可以克服。对议会威胁最大,使议会几乎瘫痪的, 是从 1880 年开始的爱尔兰议员的阻挠活动,他们用无休止的发言破坏英国议
会的一切正常活动。1881 年 1 月 31 日,爱尔兰议员在讨论有关《强制法案》
的问题时,连续讲了 41 个半小时。这种状况迫使议长宣布,“在传统的规定与方式下,议会行使立法的能力丧失殆尽。必须强制实行一个新的迫不得已的程序。”②于是,议长开始实行 1881 年格拉斯顿起草的“紧急条例”,即议长有权中止某议员的发言,从而扭转了局面,防止了议会的“崩溃”。1881 年秋,布兰德·梅等人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工作,企图从根本上结束议会的混乱状态。1882 年 2 月 20 日,他们提出建议,让“紧急法案”中的基本原则
① ②Valerie Cromwell,RevolutionorEvolution:BritishGovernmentintheNineteenth Century,1977,PP.155—156, PP.156—
① Anthony Wood,NineteenthCenturyBritain1815—1914,1982,P.302.
② Valerie Cromwell,op.cit.P.163.
固定下来,这项提案在同年年底被议会通过。③爱德华·休斯形容这些新规定是“传统议会与现代议会的真正分水岭。”政府现在可以要求议会一周有 4 天的“政府之夜”,并且拥有新的结束辩论的权力。
这是一项成功的改革,它完善了议会的机制。但是,也引起了布里等人的忧虑,因为议会中个人的传统权力受到了侵害,多数党的成员完全有可能独霸议会。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议会的当务之急是改进自己的机能以适应现代化的要求,这种担心也就很快被人们抛到脑后了。
议会本身的改革从另一个方面完善了英国的现代国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