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侵缅战争

1846 年,吴屋被刚即位的缅王蒲甘任命为仰光市长。他对英商违法行为

① MiltonOsborne,SoutheastAsia,1980,P.60.

严加查处。1851 年 7 月和 8 月,吴屋下令逮捕了两名犯有杀人罪的英国船长谢泼德和刘易斯,令其缴纳罚金。英国认为所控罪名毫无根据,指责缅甸公开诋毁英国的名誉,并以这一事件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侵缅战争。

印度总督大贺胥于 1851 年11 月 17 日派遣东印度公司代理海军总司令兰伯特准将率军舰 6 艘到达仰光,对缅甸进行挑衅。缅甸政府同意英方的撤换吴屋的要求,并同意与英方进行谈判。英国方面对谈判并无诚意,便诡称缅甸代表对英方代表无礼,断然掠走了缅甸王船“水宫”号,炮轰仰光,并从海上封锁该港。接着,大贺胥于 1852 年 2 月 18 日向缅甸政府发出最后通牒,

要求缅方在 4 月 1 日前赔偿 100 万卢比,缅甸对此置之不理。4 月 1 日,英

军在戈德温指挥下从丹那沙林向缅甸发起入侵。在 4 月内先后占领了马达班和仰光,5 月占领勃生,6 月初又占领了勃固。7 月,大贺胥亲临仰光指挥, 至 12 月又占领卑谬和美获。12 月 20 日,英国侵略者在仰光宣布勃固为殖民地,亚瑟·珀维斯·菲尔少校为勃固的首任长官。通过这次战争,英国侵占了富庶的下缅甸地区。此后,英国殖民者进一步镇压了该地区人民的反抗, 还在 1862 年将阿拉干、丹那沙林和勃固这三个地区合并为“英属缅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