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光荣革命”

一、查理二世恢复专制君主制的企图“牛津议会”

上届议会在 1681 年 1 月被解散后,查理二世又于 1681 年 3 月在牛津召

开新的议会。这届议会所以要从伦敦改到牛津召开,是因为查理二世觉得伦敦的反政府力量过于强大,辉格派在伦敦城区的资产阶级中有众多的支持者,萨夫茨伯里及其追随者常以其人多势众来要挟国王。为控制议会,查理二世将军队调到牛津,派军驻守在从伦敦通达牛津的要道之上。下院议员见此情形,也成群结队前往牛津,以壮声势。伦敦市民闻讯,也有很多人涌向牛津。形势颇为紧张。与此同时,查理二世又和路易十四进行谈判,他向路易十四表示,他将不参加奥兰治亲王所组织的反法联盟。路易十四则表示, 作为回报,他将赠给查理二世补助金。两人谈妥条件以后,查理二世感到不再需要议会通过议案给他以补助金,他不再害怕议会的要挟,就在当年 3 月将“牛津议会”解散。这是查理二世在位时期的最后一届议会。查理二世解散了“牛津议会”之后,感到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以缓和人们的强烈不满情绪, 于是在 4 月间宣布重新实施“刑事法”。①但不久之后(1684 年 10 月),在詹姆斯的建议之下,政府部门又讨论关于暂停实施“刑事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