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融“我”于“我们”之中

由于教师劳动有很强的个体性,往往给人们这样的感觉:每个教师工作的效果都决于个人的常识和能力。教师个人也往往会较少考虑到自己的工作对其他教师工作的依赖性,而过高地评价自己的作用,轻视集体中的其他成员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在教学改革中也会较少地考虑集体的共同事业取得成绩,对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等集体的工作和生活不关心,在教育对象—学生面前处理不好“我”与“我们”的关系。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位教师决心调动一后进生学习积极性,及时发现他取得的进步,鼓励他继续努力,但由于这位学生在另一位老师的课上因一点小事受到不适当的批评,挫伤了他那脆弱的上进心,因而前一位教师的努力便没能为实现该班提出的某个奋斗目标而取得预期的效果,结果影响了该班实现这一目标。教师集体教改中想减轻学生的课外作业负提,让学生扩大课外阅读面, 开扩视野,全面发展,但由于个别教师并不一同采取这样的方法,结果事与愿违。这样,教师与集体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就会产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的矛盾。要解决这类矛盾,就要求每一位教师时刻牢记自己只是整个集体中的一部分,自己不只是以“我”,而应该是以“我们”,以整个教师的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作为集体中的一个成中不能只关心自己授课, 还应该看到他教师授的课;不能只认为自己的教学工作是成功的、科来抬高自己所教学科的成绩,而应该在自己教的课程上向学生提出合适的要求,不至于影响学生学习其它功课。教师还应该认识到,学生在其它学科的学习中

如果失败,这种心理体验也会“迁移”到自己所授的学科中来。总之,要把“我”融合到“我们”之中去。